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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制定的创新型吉林建设科技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科技厅制定的 《创新型吉林建设科技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创新型吉林建设科技行动计划 省科技厅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根据《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要2006—2020》以及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 (吉发 〔2010〕19号),特提出以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建立开放的科技管理体制、完善的科技创新动力机制,优化整合科技资源配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引领吉林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通过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搭建服务平台,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相结合。 (二)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创新机制建设。科技活动由以科研机构为主体转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结合;科技投入由以政府配置资源为主,转向建立多元化的创新投入体系;政府管理由以直接配置资源的微观管理为主,转向打造有利于创新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创新政策由以部门政策为主,转向跨部门的综合性配套政策;激励机制由以奖励制度为主,转向智力、技术、管理参与分配。 (三)重点突破,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解决制约吉林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和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大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 (四)多部门协同互动、系统推进。采取系统化的组织方式,多部门协同推进,保证创新过程的连续顺畅,实现创新投入的倍增效应。 (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与引进外部科技资源相结合。通过外部人才、技术、成果的引进、消化、吸收,实现产业快速发展。 三、目标任务 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成适应吉林新型工业化发展要求,体制完善、机制灵活、政策完备、功能齐全的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区域创新体系;产学研用良性互动,自主创新能力、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实力取得突破性进展。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入主体、研发主体和成果应用主体。全省r&d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2%左右,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部分重点突破领域的核心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一流水平。将吉林建成东北亚科技创新最活跃的地区、国家重要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基地,创新综合能力保持在全国前15名。 (一)实施技术创新工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从机制、项目、宣传等方面入手,抓好 “科技部与吉林省部省会商”、“长吉图先导区科技创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重大项目联合攻关和战略合作”、“科技交流与合作”、“技术创新研发及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吉林省千名科技人员服务千户企业科技行动”、“大学生科技创业服务平台”、“创新型企业培育”等工作,切实推进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 1、实施20个重大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继续实施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的 “双十”工程,并以此为基础,选择20个拥有先进技术和市场潜力的企业作为重大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连续支持,形成规模化战略性新兴产业。 2、建设10个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汽车电子、碳纤维、光电子、生物产业、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电力电子、中药、玉米深加工等10个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进一步加大科技资源投入,使基地成为产业技术创新示范基地、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制高点和技术扩散源。 3、打造一批国内领先的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引导企业加强创新发展的系统谋划,引导和鼓励创新型企业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建设国家和地方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支持创新型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支持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加强公共研发平台建设,重点建设50个省级企业科技创新中心 (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5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