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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司法局
【发文字号】 杭司[2011]71号
【颁布时间】 2011-06-09
【实施时间】 2011-06-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3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1年深化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1年深化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司〔2011〕71号)


  

  各区、县(市)司法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市律师协会,机关各处室:

  现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1年深化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2011年深化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关于2011年深化作风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经局党委研究,现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1年深化作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化作风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巩固和扩大“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效,以“创新服务、干在实处、开好新局”为主题,以深入解决办事不用心、工作不主动、服务不到位、办事不公正、公务不节俭、形象不端正等“六不”问题为主要抓手,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为突破口,突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能力建设、监狱劳教系统执行力建设、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工作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行风和效能问题,努力打造学习型、节约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和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行风和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以更好的作风,更加扎实、全面地推进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良好的作风保证,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通过深化作风建设,主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作风行风效能有新提升。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进一步得到弘扬;执行力、效能、公信力进一步得到提升。二是服务群众有新举措。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更加自觉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三是刹风整纪有新成效。“六不”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复杂信访问题。四是破解难题有新进展。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五是长效机制建设有新成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作风、行风和效能建设新的长效机制。

  二、专项行动--治庸治懒治散“效能亮剑”

  治庸治懒治散“效能亮剑”专项行动是2011年深化作风建设的重点工作,通过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一些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问题,努力增强干部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以良好的作风、争先的激情、旺盛的干劲优化环境、推动发展、取信于民。

  --治庸提能力。大力整治干部中存在的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标准不高、避重就轻、不敢直面矛盾、不敢攻坚破难、不善做群众工作、不愿争创一流、得过且过、平庸无为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干部正确执行政策、抢抓发展机遇,勇于创先争优、善做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治懒增效率。大力整治干部中存在的缺乏激情、精神不振、不思进取、不敢担当、办事不用心、工作不主动、服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激发干部的昂扬锐气和创业激情,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效能。

  --治散正风气。大力整治干部中存在的心浮气躁、重权轻责、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精力不集中、班子不团结、谋人不谋事等突出问题,切实把干部的思想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加强班子团结,凝聚工作合力。

  --发展添动力。“效能亮剑”的目的是转变机关作风,促进干部勤廉,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作风和效能方面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各项重点项目重大任务的落实,努力为开好新局、科学发展增添新的动力、提供坚强保障。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时间为5月中旬至5月下旬。一是传达贯彻市“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大会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二是局作风办细化行动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三是市“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出台后,及时学习贯彻,立足教育提醒,做到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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