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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6-08
【实施时间】 2011-06-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3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示范县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接上页]
参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从农村沼气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农村太阳能光热利用4项建设内容中确定2项具体建设内容。项目内容要尽量细化,分别详细说明建设区域、建设规模和要达到的能力和标准等。

  (五)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包括省以上资金、市县投资、项目主体自筹资金等,要说明资金筹措情况(主要是市、县资金投入渠道和规模、自筹资金来源),要把项目资金的安排落实到每个项目实施主体。并填写项目附表1。

  (六)整合资金方案

  主要把与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建设相关的资金整合到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规模、建设内容、来源等,但不列入项目总投资。

  (七)进度安排

  年度实施计划期限为2011年7月-2012年4月。各项内容指标均要有明确进度计划,要求细化到月,并附表示意进度计划。

  (八)预期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主要反映增产、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情况。

  2、社会效益。主要反映项目示范带动、社会反响等方面情况。

  3、生态效益。主要反映生态环境改善方面的情况。

  (九)保障措施

  包括组织领导、技术指导、监督检查、政策资金、机制创新、宣传交流等保障措施。

  三、附件内容

  1、项目区位置图。

  2、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3、每个项目主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签订项目实施意向书、自筹资金来源等材料。

  

  附表:

  

项目投资概算总表

**县(市、区)

 

 

 

 

 

 

 

 

建设内容

投资来源

合计

各级财政投入

社会投入

小计

省级资金

市级资金

县级及以下资金

小计

企业投资

银行贷款

农民自筹

其他投入

合计

 

 

 

 

 

 

 

 

 

 

一、……

 

 

 

 

 

 

 

 

 

 

1、……

 

 

 

 

 

 

 

 

 

 

2、……

 

 

 

 

 

 

 

 

 

 

二、……

 

 

 

 

 

 

 

 

 

 

1、……

 

 

 

 

 

 

 

 

 

 

2、……

 

 

 

 

 

 

 

 

 

 

三、……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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