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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以单位名义向财政委、发展改革委申请立项、解决经费问题的文件; (三)向人力资源保障局、组织部请示解决人事问题的文件; (四)本系统、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问题以及卫生人口计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文件; (五)本系统重大决策的文件; (六)涉及全系统或省、市重要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通知; (七)向社会发布的影响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 (八)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类,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党组发文 发文字号:深卫人党组。 签发人:党组书记。 第三类,市委卫生工委、纪工委名义发文 发文字号:深卫党、深卫纪。 签发人: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 第四类:议事协调机构发文 食品安全委员会或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防治艾滋病委员会或防治艾滋病委员会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 发文字号:(一)深食安委、深食安办、深食安函、深食安报;(二)深艾办报,深艾办发,深艾办函;(三)深人口计育、深人口计育办。 签发人:以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发的公文,须由食安委主任(分管副市长)签发;以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的公文,须由我委主任或分管委领导签发;以防治艾滋病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的公文,须由我委主任或分管委领导签发。以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发的公文,须由分管副市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副组长)签发,以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的文件,由委主任(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其授权的委领导签发。 第五类:一般性下行文文件 发文字号: (一)秘书处起草行文编“深卫人办”;(二)政策法规处起草行文编“深卫人政法”;(三)人事处起草行文编“深卫人人事”;(四)规划和财务处起草行文编“深卫人规财”;(五)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处起草行文编“深卫人医管”;(六)医政处起草行文编“深卫人医政”;(七)中医处起草行文编“深卫人中医”;(八)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处起草行文编“深卫人食卫”;(九)疾病预防控制处起草行文编“深卫人疾控”;(十)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处起草行文编“深卫人妇社”;(十一)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处起草行文编“深卫人宣教”;(十二)计划生育监督管理和考核处起草行文编“深卫人计监”;(十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处起草行文编“深卫人流管”;(十四)卫生应急办起草行文编“深卫人应急”;(十五)市委卫生工委办公室起草行文编“深卫党办”,市委卫生人口计生妇工委起草行文编“深卫人妇”,团市委卫生人口计生工委起草行文编“深卫人团”,工会起草行文“深卫人工”。 处室起草的一般性函件统一编“深卫人便函”。 签发人:分管委领导。 第六类:会议纪要 (一)党组重大议事会议纪要编“深卫人党重”,由党组书记签发; (二)主任办公会议重大问题会议纪要编“深卫人重”,由委主任签发。 (三)其他会议纪要编“深卫人纪”,由会议召集人签发。 第十条 一般性联系、商恰工作的公文及一般性会议通知用我委函头印制,不须编号。应由分管领导审定签发。 第十一条 发文流程:我委所有发文均应遵循如下发文程序:主办人拟稿-处长或处室负责人审核-(其他处室会签)-秘书处文秘人员核稿-(分管委领导核签)-委主任或分管委领导签发-机要室编发文字号-文印室打印清样-主办人校对-文印室打印-用印、封发。 联合发文流程:主办人拟稿-处长或处室负责人审核-(其他处室会签)-秘书处文秘人员核稿-(分管委领导核签)-委主任签发或分管委领导签发-联合发文的其他单位部门依次会签-机要室编发文字号-文印室打印清样-主办人校对-文印室打印-用印、封发。 规范性文件发文流程: 我委单独发文流程--除本条第一款流程制作外,还需报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在市政府公报上发布。 联合发文流程--除本条第二款流程制作外,还需报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在市政府公报上发布。 第十二条 秘书处须对公文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秘书处审核时,如认为可不行文或需对公文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应与主办处(室)协商,退回主办处(室)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