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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为确保并巩固清理成果,在专项清理工作期间,我省从严审批新的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收费项目,暂停审批收费公路资产上市融资和境外企业收购国有收费公路资产。对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改扩建的,原则上不得延长收费期限。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 (五)公开信息,强化监督。结合本次专项清理工作,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收费公路有关情况,特别是专项清理工作的政策依据、进展情况以及整改措施和实际效果,正面引导舆论。公开监督电话,正确解答相关问题。对经省政府批准撤销或合并的收费站(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经清理依法保留的收费站(点),要按规定公布站点名称及位置、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收费用途、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单位、政府还贷公路的还贷情况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山东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军民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李世瑛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贾学英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成 员:薛 克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国良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巡视员) 阮凤英 (省财政厅巡视员) 孙继业 (省监察厅副厅长) 徐 强 (省物价局副局长) 马国柱 (省纠风办副主任) 范正金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谢 涛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路 康 (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日常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贾学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