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实现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全我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介服务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为基础,以提高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为重点,以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综合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社会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特色突出、核心竞争力较强的技术、产品和企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实现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建设创新型本溪和“三都五城”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把本溪建设成为创新活力迸发、高效益产业集聚、维权保护有力、专业人才充足、服务体系完善的知识产权强市,成为省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到2020年,城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能力、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和科技创新管理能力达到建成创新型城市标准,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提高 1.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种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0%,发明专利申请量占专利申请总量的25%,专利拥有量和水平居全省前列。国(境)外专利申请数量不断增加。 2.商标。商标申请量年均增长10%,新创驰名商标总数到2020年达到15件,省著名商标总数到2020年达到150件。 3.版权。版权合同登记量年均增长7%-10%,版权产业占我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提高。 4.植物新品种。到2015年,农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达到5件以上,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达到5件以上;到2020年,农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达到15件以上,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达到15件以上。 5.标准及地理标识。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标准,培育一批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参与国际和国内标准制定的企业。到2020年,争取国家重点技术标准课题研究项目5个;争取主导或参与研制国家、行业或省地方标准20项、市地方农业标准规范35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建立省内领先的标准化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及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省内领先的技术性贸易预警系统;形成一批在若干行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60个;推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力争5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采标工作。 6.商业秘密。进一步健全我市企业、商业秘密内部管理制度。到2015年,8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内部管理制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商业秘密的规范化管理。发挥商业秘密在行业发展中的特殊作用,确保企业竞争优势。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7.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深入挖掘民间文艺作品,维护相关个人、群体的合法权益,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技艺优先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 (二)运用知识产权效果明显增强 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健全,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投入大幅度增加,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围绕我市优势产业集群,到2020年扶植培育1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知名品牌;培育1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与较强竞争优势、在国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三)服务平台与人才建设适度发展 初步建立高质量、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培养和引进一批知识产权代理人,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培养一支满足企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专业人才队伍。 (四)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初步形成 知识产权政策和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环境和保护状况明显改善,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显著减少,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