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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体制机制改革 (一)建立城乡教育经费一体化机制。延续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建设到2015年,重点扶持农村中心校以下的完小和教学点改善办学条件和布局调整。2011年,思明、湖里、海沧和集美区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小学730元、初中1110元,同安和翔安区达到小学629元、初中940元。2012年全市统一定额标准并逐年增加,争取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进入同类城市先进行列。 (二)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全域厦门”配置机制。打破区域限制,采取合作办学、委托管理、小片区管理等方式,密切优质校与一般校的合作,强化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农村学校长期稳定的“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在教育教学、干部调配、师资安排等方面实行一体化管理和评价,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共同提升。改革义务教育校长选用机制,从城镇学校选派管理干部到农村和薄弱学校领导班子任职或挂职。 (三)改革教师管理制度。健全与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相适应的职称比例及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完善“区管校用”管理体制,完善城镇中小学教师农村学校任(支)教服务期制度,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建立和完善不适合岗位的教师的转岗培训及退出机制。实行教职员工全员岗位聘任制,建立与岗位设置管理和绩效工资改革相适应的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深化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建立中小学统一的教师职称制度,在我市中小学评荐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建立中小学校长预备队伍制度。构建“职前-职中”衔接配套的校长专业化发展轨道。 (四)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制定全市统一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建立分级管理、分级评价的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对基础教育阶段每所学校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与考核,改进校内、校际评价,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列为学生评优奖励的重要指标。 六、配套试点项目 (一)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全市探索综合推进素质教育改革;集美中学探索建立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的有效机制;湖里区教育局和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探索建立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开展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开发特色课程,探索弹性学制等培养方式;厦门实验小学、群惠小学、同安区新民中心小学开发特色课程,探索弹性学制等培养方式,力争在2014 年总结推广实施素质教育的成功做法和经验,201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推进素质教育的体制机制。 (二)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双十中学、厦门六中、五缘实验学校和科技中学探索构建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教育教学新模式;市教科院探索建立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推广机制,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同安一中综合推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努力于2012 年初步探索和总结出一些体现新课程理念,有利于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教育教学新模式;2013 年,培育和推广一批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典型经验。 (三)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积极完善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中考中招政策,发挥其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导向作用,于2014年前,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贯彻国家、省和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紧迫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建立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人事、编制、教育、发改、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加强联动,共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制定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要结合本区的实际,认真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规划,明确本区域、分阶段实现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线路图,确保本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保证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年增长。按照规定征足、管好、用好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义务教育,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教育设施建设的资金要有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 (四)开展督导评估。建立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通报制度,将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为区政府奖惩的主要依据和对其有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或者有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定行为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