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抚顺市政府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11]65号
【颁布时间】 2011-06-23
【实施时间】 2011-06-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3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4. 地裂缝

  

  市区主要地裂缝有:石油一厂至发电厂地裂缝;千金小学至原市公安局大楼地裂缝;礼泉路地裂缝;原抚顺电瓷厂至榆林小区地裂缝;东林五路至抚顺电瓷厂地裂缝。另外,新宾县大四平镇马架子四平煤矿南山、木奇镇河西村苏子河西岸也有地裂缝存在。抚顺地区地裂缝灾害主要由岩体(层)存在断裂构造或软弱结构面,受煤层地下开采的扰动,岩体发生卸荷变形,断层或弱结构面被拉开,在地表形成裂缝带。

  

  5. 崩塌

  

  抚顺东南部山区,由修筑公路和采石等工程活动形成一些高陡斜坡,为崩塌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其中,202国道、沈通线、彰桓线公路及县、乡级公路为崩塌多发地区。主要隐患点:抚顺市区高山路公路沿线、抚顺县上马乡赵家村台上线k10+450m、洋湖村高上线k48+500m,马圈子乡沈通线k111+600 至112+500 路段等;清原县202 公路1145 公里附近,清原县南口镇南敖线k6+800 至7+900 路段,清原县五里庙村及红河漂流景区公路沿线等;新宾县木奇铁长线117 公里附近,新宾县红庙子乡彰桓线k385~401 路段。

  

  6. 矿震

  

  我市矿震主要由于老虎台矿井下采煤造成,影响区为市区南北台及公园地区。

  

  上述地质灾害隐患对所影响区域的居民、企业、公路、铁路及公共设施的安全构成威胁。希望各级地方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科学组织领导,增强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自觉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影响十分明显,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汛期(6 月至9 月),每年汛期突发强降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发生次数明显增多,并表现出较强的同发性。因此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以汛期作为重点防范期。同时,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与采矿、修路等工程活动关系密切,因此,在非汛期也应加强防范。

  

  (四)重点防范区

  

  1. 抚顺市区

  

  (1)西露天矿北帮地面变形区

  

  受采矿和构造影响,地面变形严重,汛期在降雨作用下,可能发生滑坡灾害,威胁边坡附近居民、企业安全。

  

  (2)东露天矿南帮边坡变形影响区

  

  随着东露天矿开采强度的增加,对边坡影响加剧,汛期在降雨作用下,可能发生滑坡灾害,威胁边坡附近居民、过往车辆和企业安全。

  

  (3)市区地裂缝影响区

  

  由于煤田开采的影响,沿断裂构造形成的地裂缝对建筑破坏较大,在采矿影响及汛期降雨作用下,地裂缝的变化可能继续加大,上面的建筑破坏程度继续增加,威胁居民安全。因此,对地裂缝地区加强防范。

  

  (4)地面塌陷影响区

  

  近年来,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且突发性强。随着气候逐渐变暖,冰雪融化、冻土融触,降水量较冬季增大,可能产生地面沉陷地质灾害,威胁居民安全。

  

  2. 抚顺三县

  

  地质灾害诱发因素主要为突发性、极端性气候天气事件,其次为人类活动造成环境恶化。重点防范区多为人口相对密集区及重要旅游景区。

  

  (1)抚顺县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后安镇佟庄子(三块石景区)及马圈子乡马圈子村、草盆村等区域。

  

  (2)清原县重点防治区主要沿浑河北岸的沈吉铁路、公路沿线分布及红河漂流一线,包括清原镇、北三家乡、红透山镇、大苏河乡等部分区域。

  

  (3)新宾县重点防治区包括北四平乡、新宾镇、永陵镇、木奇镇等沿沈通线分布的部分区域。

  

  除上述地区外,重要公路隐患、中小学校舍、切坡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也是重点防范部位,汛期容易发生地质灾害,应重点防范。

  

  三、防治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

  

  1. 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西露天矿北帮变形区监测网络,加快市区采煤沉陷区监测网建设。对重要灾害隐患点,委托专业监测队伍进行长期监测。

  

  2. 逐步实施市、县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安排部署,采取综合有效措施,增强县(区)防灾能力。

  

  3. 继续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进一步完善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和预报预警技术方法,提高预报预警的精度。开展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4. 开展市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建设。按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开展应急技术机构建设,从资金等方面确保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车辆和相关设备到位。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