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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发[2011]77号
【颁布时间】 2011-06-21
【实施时间】 2011-06-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4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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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基地。以定西市为主,南部、河西和陇东为补充,建设标准化马铃薯脱毒种薯一级繁育基地170万亩,年产脱毒种薯25亿公斤。主要建设种薯贮藏库、原种生产网棚、脱毒组培室、病毒检测室,配备所需仪器设备,提高脱毒种薯质量水平及生产、贮藏和病毒检测能力。

  3.蔬菜、花卉种子生产基地。以肃州、甘州、凉州区和高台县为主,建成全国一流的蔬菜、花卉种子生产基地15万亩,年产种量375万公斤,年出口种子150万公斤以上。主要建设膜下滴灌、制种网棚、田间道路等,提高单产和质量水平。

  4.杂交油菜种子生产基地。以天祝、民乐、山丹县为主,建成杂交油菜种子生产基地5万亩,年产种量750万公斤。主要建设农田机耕路桥、田埂硬化设施、田间道路、质量检验室等,平整土地,购置必需的仪器设备和作业机械,提高稳定供种能力。

  5.小麦、大麦种子生产基地。在小麦主产区建设小麦良种繁育基地50万亩,年产种量156亿公斤。以永昌、山丹、民乐县和玉门市为主要区域,建成优质啤酒大麦种子生产基地10万亩,年产种量3500万公斤。主要建设农田机耕路桥、田间道路、田埂硬化设施、考种室、检验室,平整土地,配备作业机械、实验仪器设备等。

  (二)建立南繁科研和鉴定基地。在海南三亚市乐东县建设30亩甘肃省农作物南繁基地,配套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及种子检验、科研育种场所,为省内“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提供科研平台,为全省农作物种子品种真实性和纯度检测提供种植鉴定平台,满足种子市场监管需要,提升种业研发水平。(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分工负责)

  三、推进机制创新,培育现代种业龙头企业

  (一)创新科研机制。明确科研分工,理顺“产学研、育繁推”关系。基础性、公益性研究重点由公共科研、教学单位承担,商业化育种由种子企业承担。引导和推进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加快创新育种机制,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实现“事企脱钩”。积极推进构建种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有实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建立公共研究成果共享平台,为种子企业提供科技支撑。(省科技厅牵头,省农牧厅、省政府国资委分工负责)

  (二)加强种质资源利用保护。依托省内科研教学单位,建立甘肃农作物种质资源库,重点加强对我省优良、特异种质资源的收集、鉴定和保护,开展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品种检测技术等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性研究,加强常规农作物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加大对分子育种、航天育种、辐照育种等领域的研究投入。建立种质资源共享和转化平台,为企业商业化育种提供服务。(省科技厅、省农牧厅负责)

  (三)提升企业研发能力。择优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在玉米种子和马铃薯种薯生产重点区域,按照“资格认证、定期复审、优进劣退”的原则,择优扶持规模大、实力强、成长性好的玉米种子龙头企业和马铃薯种薯企业,建设商业化育种中心,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到“十二五”末建成玉米商业化育种中心20个、马铃薯商业化育种中心5个。(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分工负责)

  (四)促进企业兼并重组。严格市场准入,运用市场机制,支持和鼓励现有种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和强强联合,优化资源配置。重点支持大型优势种子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到2020年,将玉米种子企业整合到20家以内、马铃薯脱毒基础种薯企业整合到8家以内,进一步调整优化企业布局。(省农牧厅牵头,省政府国资委、省工商局分工负责)

  (五)推进产业升级。在种子生产优势区和粮食主产区,依托重点龙头种子企业,支持建设大型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20个以上,购置先进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和仓储、运输设备,改善企业育、繁、推条件。建成玉米果穗加工、油菜和蔬菜花卉种子精加工等现代化加工生产线60条以上,打造高质量种子加工制造和技术示范基地。引导和支持企业对现有种子加工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广种子丸粒化等精深加工技术,改进工艺方法,整体提升种子加工技术水平,示范和带动产业技术升级,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玉米种子企业5-8家、马铃薯脱毒种薯企业2-5家,支持开拓国外市场。(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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