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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发[2011]45号
【颁布时间】 2011-06-16
【实施时间】 2011-06-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4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河西安段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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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堤防断面

  根据《陕西省渭河全线整治规划及实施方案》规划,设防300年一遇段堤防堤顶宽度49米宽,行车道15米宽;设防100年一遇段采用堤顶宽度35米,行车道15米宽,两侧各设2.5米宽人行道;设防50年一遇段采用堤顶宽度20米,险工段23 米,行车道均为14米宽。河堤迎水坡坡比1∶3,背水坡坡比1∶3。

  堤防加高培厚段在周至、户县、高陵泾渭口段以背水坡培厚为主,沣渭新区、灞桥区、高陵南岸及临潼段均以迎水坡培厚为主。

  3.堤防防护

  堤防迎水坡均采用衬护,对设防300年和100年段堤防采用格宾石笼覆土种草防护,对50年一遇段采用干砌石防护,背水坡均采用草皮护坡。

  (二)河道整治

  按照渭河中下游不同河势特性,稳定中、小洪水主槽流路,逐步实现河滩地退耕,综合开发利用河道滩岸资源。通过整治,滩区清障15万亩。结合河道水景观、滩区绿地、生态湿地、滨河公园、堤岸绿化,实现自然河流景观为主,人工景观点缀,自然水体与景观湖面相映衬,河水四季清新怡人,建设堤外200米绿化景观工程,形成堤防沿线“四季常绿、三季有花、层次丰富、一望无际”的渭河特色风光带。

  (三)交通工程

  以堤防为基础,堤顶布设关中沿渭滨河景观大道,统一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新建相应等级交通桥8座,并与纵向交通道路互相贯通,服务于沿岸经济社会发展。

  (四)水污染防治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调整工业结构,加强污染企业环境监管。通过在干流河道和滞留河口修建生态湿地,净化和改善渭河水生态环境,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15年底,西安市渭河流域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削减8.4%和12.2%;建成区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达到95%以上;渭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ⅴ类标准。

  (五)经济产业带

  建成以旅游观光、滨河小镇、新兴产业为主体的低碳环保经济产业带,形成大城市、卫星城、滨河小镇、新农村星罗棋布的渭河城镇带。

  四、工作任务

  根据《陕西省渭河全线整治规划及实施方案》,确定我市渭河综合整治工程五大建设任务,即:“加宽河堤、疏浚河道、整治河滩、绿化堤外、水质达标”。我市将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工程建设。按照省级相关部门对渭河建设任务的分解,2011年-2013年重点开展防洪工程、河道清障整理工程,同时加快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2012年-2015年建设生态景观、完善水污染防治工程体系。

  (一)堤防工程

  因省级相关部门尚未出台关于我市渭河治理范围内天然形成的高坎、滩区等无堤段62.7公里的治理方案,我市需待省级相关部门治理方案出台后再另行设计。

  渭河西安段堤防总长123.6公里,其中已建成的城市段堤防总长22.2公里,剩余101.4公里为我市本次综合整治的堤防建设任务,同时建设堤顶道路101.4公里。

  堤防工程中,300年标准堤防8.75公里,100年标准堤防28.38公里(其中新建堤防1.08公里),50年标准堤防64.27公里。

  (二)河道清障

  进行滩区清障15万亩,清除河道内违章设施,整理坑洼不平滩面,清除滩面杂草、垃圾,栽植适生草皮绿化近堤滩面,固沙固土保持河道整洁卫生。规范采砂行为,随开采随平整,全部彻底清除河道砂堆和采砂置留障碍物。滩地停止耕种秋凉作物,实行“一水一麦”,5年内退耕还河,逐步实现滩地统一综合开发利用。

  (三)治污体系

  2011年建成第十、第十一、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2012年建成第六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力争2013年建成第一、第四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到2015年,全市建成20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能力达到180万吨/日以上。

  加快现有和新建污水处理厂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扩大收水范围,提高污水处理率。2013年1月1日起,全市现有和在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结合主要河流生态修复及河道整治工程,加大实施“引汉济渭”、“引湑济黑”、“引沣入氵皂 ”等跨流域调水工程,增加渭河西安境内的生态水量,缓解渭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新增水体生态监测断面10处,建设生态湿地1处。

  (四)生态景观工程

  建成堤外200米范围绿化景观带3.75万亩,开发河道滩面15万亩,修建景观公园15处,面积520万平方米。在城市段河道布设水面景观,建设健身、休闲、旅游、文化、生态主题滨河公园。

  五、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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