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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六盘水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府发[201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6-11
【实施时间】 2011-06-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4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市府发〔2011〕15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0〕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产业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及工作目标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合理布局、节约资源、循环经济、产业集聚、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以规划为龙头,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招商引资为抓手,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把产业园区建设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区、新型工业化的示范区和经济开发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建成12个重点突出、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的产业园区。到“十二五”末,全市产业园区初步形成规模,努力建成2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二、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重点任务

  (三)加快园区建设

  1.省级产业园区(2个)

  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要达到“七通一平”(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通讯和土地平整),六盘水市红桥产业新区、盘县红果产业新区力争“十二五”期间申报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十二五”末,区内工业产值200亿元以上,新增税收3亿元以上。组建正县级管委会。

  (1)六盘水市红桥产业新区。将原水城县红山工业集中区和石桥工业集中区合并开发建设,规划用地面积5940公顷。重点发展轻工业及食品加工业、矿山机械及机电产品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物流业及其他服务业。组建正县级管委会。

  (2)盘县红果产业新区。含旧铺园、两河园,规划用地面积1110.19公顷。重点发展煤化工、水泥、墙材、石材、煤炭、矿山机械、印刷、仓储、物流、纺织、服装、特色食品等。组建正县级管委会。

  2.市级产业园区(5个)

  市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要达到“五通一平”(给水、排水、电力、道路、通信、土地平整),“十二五”末,区内工业产值100亿元以上,新增税收2亿元以上。可组建副县级管委会。

  (1)六盘水市盘县盘北循环(鸡场坪)工业园区。含鸡场坪园和柏果园,面积约4000公顷。重点发展煤化工、钢材、装备制造、电力等。

  (2)六盘水市水城县董地工业园区。包括董地乡文阁村、滥坝镇白腻村、尖山村,面积约1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煤化工、铝加工、煤矸石发电、阳极碳素等。

  (3)六盘水市钟山区水月产业园区。包括月照乡部分村、水钢片区、老鹰山镇部分村,面积约7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钢材深加工、装备制造业、物流业、绿色食品加工、新型建材及相关附产品综合利用、城市再生资源加工等。

  (4)六枝特区木岗产业园区。包括木岗镇全部行政辖区,面积约6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新型建材、机械制造、煤炭深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物流等。

  (5)郎岱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郎岱镇政府所在地及陇脚、洒志等,面积约5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农业生态旅游观光等。

  3.县级特色产业园区(5个)

  特色产业园区由各县、特区、区结合实际负责实施。

  (1)六枝特区岩脚工业园区。包括岩脚镇老卜底村、民乐村及高桥村,规划面积约2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煤-电-建材、铁合金等重工业和现代农业产业。

  (2)盘县保田工业园区。含响水园、石桥园、新民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面积约5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煤化工、煤层气加工、新型建材、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农业生态旅游观光等。

  (3)水城县发耳产业园区。含发耳煤电化循环经济产业园、杨梅现代农业产业园、都格园等,面积约2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煤化工、电力、新型建材、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

  (4)水城县中箐产业园区。包括双戛乡部分地方,面积约1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煤气化、煤液化、煤炭采掘、洗选、瓦斯发电等。

  (5)钟山区大湾工业园区。大湾镇政府所在地及钟山区汪家寨镇政府所在地,面积约1000公顷。重点发展煤炭深加工、电解锌、电解铝、建材、仓储、物流等产业,形成产业链(煤-电-建材;煤-煤矸石-煤矸石发电-建材)。

  (四)强化规划编制。坚持规划先行,高标准、高水平编制包括产业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在内的详细规划。强化产业园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按照资源共享、产业集群、集约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工业联动发展一、二、三次产业的枢纽作用,带动结构优化,促进城镇化。科学规划产业园区路网与铁路、公路及新建高速公路等交通结点的衔接和贯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以及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业园区规模要因地制宜,产业用地比重不得低于园区规划建设面积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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