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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11]56号
【颁布时间】 2011-07-18
【实施时间】 2011-07-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7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标准化菜市场项目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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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施设备

  (一)给排水设施

  1.供水设施场内经营用水应保证足够的水量、水压,卫生应符合国家gb 5749的要求,设施配置符合国家节约用水的规定。提倡在保证满足用水卫生标准的条件下使用循环用水。水产区供水到商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区专间供水到加工间。同时,市场内设置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场内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体和设备设施。

  2.排水设施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设计。购物通道下水道必须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不可以设明沟。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0.08米-0.1米,弧度深度0.03米-0.05米,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柜台内排水槽保持排水通畅,地面保持干燥,不堆积垃圾。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符合gb8978。城市菜市场污水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农村菜市场污水排放应增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

  (二)供电设施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各经营区域应配备带接地线的符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市场内环境照明供电设施配置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柜台(操作台)上方灯照度应达到100lx,肉类分割剔骨操作台灯光照度不小于200lx。场内通道应配备照明灯,各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三)通风设施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菜市场应安装不低于3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2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应增加300 w排风机设备,排风机口布局的应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设置。场内窗户的设施应保证空气能够顺畅对流。活禽销售点应设置排风设施。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

  (四)垃圾处理设施菜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房应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桶(箱)。

  (五)消防安全设施建筑消防设施应符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菜市场应按照gb/t17110规定标准配置灭火器材。卤味、熟食交易区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的,可以设置前店后厂。其他交易区内不得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

  (六)营业设施

  1.柜台设施摊位柜台应按不同品类经营需要统一制作,柜面及边缘挡水凸边使用面砖或不锈钢材料制作。柜台面积按长1.5m-2m、宽0.75m-0.9m设置,柜台高度宜以0.7m-0.8m。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5cm。柜台内应留有同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冷冻、冰鲜水产品、鲜肉柜台应采用不锈钢台面,活水鱼摊位外设隔水墙,隔水墙应高于鱼池(盆)上沿20cm。蔬菜柜台宜采用阶梯摆放式设计。柜台高度宜为0.7m-0.8m,以0.1m-0.15m呈阶梯上升,一般设计为三层;每组柜台宜设商位数4个左右,每组柜台设1个-2个宽度为0.7m出入口。

  2.冷藏设施商品保质保鲜有温度要求的,应采用温控设备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到货到即时存入冷藏、冷冻设施,保证商品陈列、销售与加工、运输环节形成的冷链不拖节。冷冻肉及冷冻水产品应配备低温冷柜,冰鲜水产品应配备冰台。经营冷却肉应配备冷藏柜,温度保持在0°c-7°c。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配备冷藏设施。2000㎡以上的菜市场应设置冷藏室,有条件的菜市场宜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间。

  五、商品管理

  (一)进货管理场内商品进货商应向供货商索取产品的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验检测合格证。蔬菜宜从当地“场地挂钩”的批发市场或从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货。鲜肉类必须从当地定点屠宰厂进货或从“场内挂钩”的批发市场进货,并附有与货物相符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未实行定点的鲜牛、羊肉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水产品进货应有产地质量检测机构核发的产品合格证或批发市场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豆制品和熟食制品必须向有营业资质和卫生许可的生产、经销企业进货,市场应索要与货同行的送货单等留存市场备案。其他食品进货应有与货相符的食品卫生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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