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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海关(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关长: (关印) 年 月 日 附件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抵缴税款告知书 关抵告字〔 〕 号 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我关决定对你(单位)的下列财产依法变卖(详见清单),并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及滞纳金人民币 元,其中税款人民币 元,滞纳金人民币元。 你(单位)对上述抵缴措施不服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 海关(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关长: (关印)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