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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壮大市场主体 着力打造品牌旅行社。积极引进境内外大型知名旅行社,积极推进旅行社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旅行社业转型升级。鼓励旅行社联合发展,通过电子商务、连锁经营、资本营运等途径,实现旅行社规模扩张和网络化经营。促进旅行社经营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发展在线旅游;创新旅行社商业模式,推进旅行社与航空、饭店、交通等行业预订系统的对接;发展定制旅游,开发独具特色、有知识产权的旅游线路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塑造和提升旅行社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和服务品牌,创建一批金牌旅行社。 培育发展大型旅游企业。深化国有旅游企业改革,整合国有旅游企业优势资产,引进国际品牌的旅游企业集团和酒店管理公司,建立适应市场规律的先进经营管理体制。以资本为纽带,以重点旅游资源、旅游项目开发为主导,打造福建旅游企业航空母舰,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旅游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扩大旅游企业规模,促进综合化、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并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以集团化建设促进旅游企业品牌化建设,通过集团化形成的规模效应打造强势旅游品牌。 三、推进产业融合 促进旅游业与农业融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现代农业旅游、农业生态休闲旅游和科技旅游;促进旅游业与工业融合,发展工业旅游,培育旅游装备制造业;促进旅游业与体育、信息、金融等相关服务业共同发展,带动现代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促进旅游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促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积极开展文化观光、文化体验、文化演艺等活动,丰富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提升旅游产品的品位和档次。支持咨询、规划、设计等旅游相关的智力型企业发展。 四、推动县域旅游经济发展 促进旅游业与海峡西岸城市群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小城镇综合改革、老区苏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结合,特别要突出发展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发挥体制机制创新优势,促进县域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一批旅游强县(市),抓紧培育一批新兴旅游县,推出一批特色旅游名镇。
第八章 完善公共服务 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以政府为主导,运用新技术、新模式,按照规范标准、功能完善、布局合理、便利惠民、服务优质的要求,加快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一、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将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大建设力度。注重建设旅游风景道、无障碍通道、旅游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完善广播、视频监控、消防等安全设施;合理布局、按需配置旅游厕所、垃圾桶等卫生设施,加强旅游厕所管理;完善观光厅、休憩椅等游憩服务设施;按规范要求,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识、导游标识、公共服务符号标识等系统。 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要交通节点,以及城市中心广场等旅游者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为旅游者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 完善自驾车服务系统。重点建设漳州、泉州、三明、龙岩、武夷山等自驾车旅游基地,完善道路标识与旅游标识,建立旅游安全救援网络,完善自驾车旅游咨询、维修、安全救助等服务功能。 完善配套服务。推进通讯、金融、卫生、医疗、物流等旅游服务配套建设,为旅游者提供各类便利服务。推进城市公园、公共运动场馆、公共海滩、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城市休闲公车以及红色景区的免费开放。推动出台面向老人、儿童、残障人士、低收入群体等弱势群体的旅游优惠政策。建设旅游公益服务站点,组建旅游志愿者服务队。 二、完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 完善旅游信息发布平台。健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强化假日旅游预报、旅游警示信息发布和旅游价格信息发布等制度。利用各类媒体加大旅游公共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公布自然灾害、旅游安全、旅游价格、接待能力、重大事件、旅游气象等信息。推进旅游统计基础建设,完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加快建设旅游统计信息库,加强旅游指标体系的统计调查。 三、健全旅游安全保障体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