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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11]50号
【颁布时间】 2011-06-15
【实施时间】 2011-06-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0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福建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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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壮大市场主体

  着力打造品牌旅行社。积极引进境内外大型知名旅行社,积极推进旅行社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旅行社业转型升级。鼓励旅行社联合发展,通过电子商务、连锁经营、资本营运等途径,实现旅行社规模扩张和网络化经营。促进旅行社经营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发展在线旅游;创新旅行社商业模式,推进旅行社与航空、饭店、交通等行业预订系统的对接;发展定制旅游,开发独具特色、有知识产权的旅游线路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塑造和提升旅行社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和服务品牌,创建一批金牌旅行社。

  培育发展大型旅游企业。深化国有旅游企业改革,整合国有旅游企业优势资产,引进国际品牌的旅游企业集团和酒店管理公司,建立适应市场规律的先进经营管理体制。以资本为纽带,以重点旅游资源、旅游项目开发为主导,打造福建旅游企业航空母舰,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旅游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扩大旅游企业规模,促进综合化、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并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以集团化建设促进旅游企业品牌化建设,通过集团化形成的规模效应打造强势旅游品牌。

  三、推进产业融合

  促进旅游业与农业融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现代农业旅游、农业生态休闲旅游和科技旅游;促进旅游业与工业融合,发展工业旅游,培育旅游装备制造业;促进旅游业与体育、信息、金融等相关服务业共同发展,带动现代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促进旅游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促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积极开展文化观光、文化体验、文化演艺等活动,丰富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提升旅游产品的品位和档次。支持咨询、规划、设计等旅游相关的智力型企业发展。

  四、推动县域旅游经济发展

  促进旅游业与海峡西岸城市群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小城镇综合改革、老区苏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结合,特别要突出发展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发挥体制机制创新优势,促进县域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一批旅游强县(市),抓紧培育一批新兴旅游县,推出一批特色旅游名镇。

  

  

专栏四:旅游强县(市)、新兴旅游县(市)和旅游特色名镇

县(市)、镇

主要资源特色

十四个旅游强县(市)

武夷山市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5a级景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泰宁县

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永定县

世界文化遗产、4a级景区

南靖县

世界文化遗产、4a级景区

屏南县

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a级景区

永安市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a级景区

长乐市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

永泰县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a级景区、中国温泉之乡

东山县

4a级景区、省级风景名胜区

惠安县

4a级景区

德化县

4a级景区、国家地质公园

上杭县

4a级景区、国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连城县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a级景区

沙县

省级风景名胜区

十个新兴旅游县(市)

福鼎市

世界地质公园、4a级景区

周宁县

省级风景名胜区

连江县

中国温泉之乡、省级风景名胜区

仙游县

省级风景名胜区

安溪县

4a级景区、铁观音产地

漳浦县

4a级景区、国家地质公园

平和县

4a级景区、省级风景名胜区

清流县

省级风景名胜区

建宁县

省级风景名胜区

顺昌县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特色旅游名镇

福清市龙田镇

福建最美乡村东壁岛休闲渔村

闽侯县荆溪镇

省级农业旅游示范点龙台山、将军山等

同安区汀溪镇

生态观光农业、温泉度假、闽南古民居

蕉城区金涵乡

畲族风情乡村旅游点上金贝村

福安市穆云乡

畲族风情、绵延四公里葡萄沟、地质奇观

仙游县榜头镇

中国古典工艺家具之都

惠安县崇武镇

4a级景区崇武古城,中国乡土魅力名镇

永春县下洋镇

4a级景区牛姆林

华安县仙都镇

世界文化遗产二宜楼及大地村土楼群

南靖县书洋镇

世界文化遗产、云水谣

漳平县永福镇

台湾农民创业园、高山茶园

上杭县古田镇

国家历史文化名镇、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连城县宣和乡

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培田村

三元区岩前镇

福建最美乡村、忠山十八寨

邵武市和平镇

国家历史文化名镇

第八章 完善公共服务 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以政府为主导,运用新技术、新模式,按照规范标准、功能完善、布局合理、便利惠民、服务优质的要求,加快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一、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将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大建设力度。注重建设旅游风景道、无障碍通道、旅游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完善广播、视频监控、消防等安全设施;合理布局、按需配置旅游厕所、垃圾桶等卫生设施,加强旅游厕所管理;完善观光厅、休憩椅等游憩服务设施;按规范要求,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识、导游标识、公共服务符号标识等系统。

  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要交通节点,以及城市中心广场等旅游者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为旅游者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

  完善自驾车服务系统。重点建设漳州、泉州、三明、龙岩、武夷山等自驾车旅游基地,完善道路标识与旅游标识,建立旅游安全救援网络,完善自驾车旅游咨询、维修、安全救助等服务功能。

  完善配套服务。推进通讯、金融、卫生、医疗、物流等旅游服务配套建设,为旅游者提供各类便利服务。推进城市公园、公共运动场馆、公共海滩、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城市休闲公车以及红色景区的免费开放。推动出台面向老人、儿童、残障人士、低收入群体等弱势群体的旅游优惠政策。建设旅游公益服务站点,组建旅游志愿者服务队。

  二、完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

  完善旅游信息发布平台。健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强化假日旅游预报、旅游警示信息发布和旅游价格信息发布等制度。利用各类媒体加大旅游公共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公布自然灾害、旅游安全、旅游价格、接待能力、重大事件、旅游气象等信息。推进旅游统计基础建设,完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加快建设旅游统计信息库,加强旅游指标体系的统计调查。

  三、健全旅游安全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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