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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11]50号
【颁布时间】 2011-06-15
【实施时间】 2011-06-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0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福建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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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西岸西南翼旅游产业集群

  以龙岩市为中心。依托福建土楼、古田会址、冠豸山等品牌建设,挖掘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结合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民俗体验旅游和生态休闲,打造红色旅游基地。积极探索旅游改革,实践多产业融合发展。对接红都瑞金等江西景区,打造独具特色的海峡西岸西南翼旅游产业集群。

  三、完善旅游中心城市功能

  重点建设福州、厦门、武夷山3个一级旅游城市集散中心,力争培育福州、厦门成为中国最佳现代都市旅游目的地。福州市应着力增加通往国内外的航线航班,加快提升交通枢纽功能,扩大旅游集散范围,增强对闽东北及全省的辐射带动作用。厦门市应发挥经济特区和“小三通”优势,增加国际航线,加快建设邮轮母港,强化海峡旅游博览会等海峡旅游交流合作的平台功能,建成两岸重要的旅游口岸城市和全国性旅游集散地。武夷山市应发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优势,以武夷新区建设为契机,加快新机场建设,增加航线航班,完善对外交通运输体系,增强对闽北、闽东等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建设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推进建设泉州、漳州、莆田、宁德、龙岩、三明、南平7个二级旅游集散中心。泉州要发挥晋江机场的作用,增强对区域旅游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漳州要加强与潮汕地区的旅游合作,主动对接珠三角市场;莆田要增强妈祖文化的纽带作用,吸引更多台湾同胞来闽旅游;宁德要加强与温州等地的对接,建设海峡西岸新的旅游增长极;龙岩要拓展冠豸山机场的功能,建设全国重要的客家文化中心和红色旅游基地;三明要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建设重要的生态型旅游城市;南平要依托武夷山,建设国际知名的生态文化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四、推进五大重点旅游增长区域发展

  根据旅游资源条件和发展潜力,加大重点旅游资源整合力度,培育大武夷、福建土楼、沿海动车沿线、平潭旅游区、东山生态旅游岛等五大重点旅游增长区域,形成旅游区域增长极,带动全省旅游业发展。

  大武夷旅游区

  包括武夷山、泰宁、邵武、顺昌、将乐、建宁等县市。大力推进武夷新区、泰宁旅游产业的发展,加快山地休闲度假、生态养生旅游产品建设,构建大武夷旅游区的核心支撑。深入挖掘武夷山古汉城、朱子文化等文化资源内涵,打造文化旅游精品。提升桃源洞、玉华洞、宝山、佛子山、和平古镇等景区,丰富旅游产品体系,完善旅游要素,强化旅游服务,加强与江西、浙江重点旅游景区的对接,建设国际知名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福建土楼旅游区

  包括漳州市南靖、华安和龙岩市永定三县。统一品牌、统一线路、统一营销,构建整体统一的福建土楼旅游区。完善景区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和旅游服务品质,打造5a级旅游景区。结合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休闲旅游,整合云水谣、虎伯寮、箭滩温泉等资源,差异性开发土楼旅游产品,打造国际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沿海动车沿线旅游区

  包括沿海各市紧邻高铁沿线区域。发挥滨海特色鲜明、经济实力雄厚、区位条件优越和立体交通发达的综合优势,以沿海动车线为纽带,突出海峡元素,打造一批都市旅游、海洋旅游精品。整合沿线旅游产品,提升太姥山、平潭、三坊七巷、湄洲岛、清源山、鼓浪屿、东山等旅游景区品质,打造一程多站式精品线路;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拓展旅游产业链,提高旅游创造效益能力。依托便捷的沿海动车线,联接长三角、珠三角两大客源市场,打造我国东南沿海精品旅游线。

  平潭旅游区

  包括平潭综合实验区所辖陆地及相关海域。以坛南湾为主体,开发度假酒店群、度假海滩、游艇俱乐部等高端海滨度假产品,形成以海滨度假为主导,以海上运动、观光休闲等为支撑的海岛旅游产品体系。积极争取旅游免税购物等优惠政策,建设大型免税购物中心、游艇俱乐部、台湾精品购物街。借鉴台湾有效的管理经验和方法,积极探索更加开放的两岸旅游合作方式,开辟两岸联线旅游,打造富有特色的海峡两岸高端休闲养生度假区。

  东山生态旅游岛

  包括东山县所辖陆地及相关海域。不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设施,提升旅游服务水平。着力开发海岛休闲、海上运动产品,加快绿色体育运动公园建设,推进高端旅游休闲度假项目,挖掘关帝文化的丰富内涵,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海岛旅游精品。发展联接厦门的海上游线,加强与南澳国际生态海岛的旅游合作。积极探索对台旅游先行先试,打造海峡两岸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先行区,加快建设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海岛旅游目的地。

第三章 加强品牌建设 完善旅游产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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