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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完善四大旅游精品 以四大精品旅游项目为抓手,丰富和完善福建旅游产品体系,促进旅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和旅游发展方式转变。 生态旅游精品 充分发挥生态优美、景观奇特以及森林覆盖率为全国第一的自然资源优势,重点推进武夷山、泰宁、屏南白水洋、福鼎太姥山、连城冠豸山、德化石牛山、政和佛子山、仙游九鲤湖(九龙谷)、清流九龙湖等绿色生态旅游开发,大力发展森林休闲、山地度假、科考探险、生态养生等旅游产品。 滨海旅游精品 充分发挥海岸线长、沙滩岛屿众多、气候适宜等优势,重点推进厦门湾、泉州湾、闽江口、三都澳、湄洲岛、平潭岛、东山岛等地的滨海旅游开发,大力发展滨海休闲度假、海上运动等旅游产品,加大海岛旅游开发力度。发挥厦门港口优势、经济优势,加快完善邮轮旅游设施,打造邮轮母港;福州、泉州、平潭等地努力创造条件,建设邮轮停靠港。依托福州、厦门、泉州、平潭等地海洋资源和高端客源市场优势,积极发展游艇旅游,重点将厦门打造成为中国游艇休闲旅游目的地和游艇帆船赛事基地。 文化旅游精品 实施《福建省文化旅游业2010~2012年发展规划》,挖掘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闽都文化、祖地文化、畲族文化、朱子文化、闽茶文化、瓷艺文化等八闽文化独特内涵,重点打造福建土楼、湄洲岛、泰宁古城、马尾船政、三坊七巷、武夷山古汉城、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安溪海峡茶博园、德化陶瓷文化旅游基地、宁化客家始祖文化园等文化旅游精品,注重开发宗教文化和民间信俗旅游产品,积极发展旅游文化创意产品、主题公园和演艺产品。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的保护与开发,支持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鼓浪屿、闽南红砖建筑、闽浙赣廊桥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和文化旅游管理,处理好旅游发展、群众利益和文化环境保护的关系,防止文化旅游产品开发过度商业化的倾向。 红色旅游精品 以古田会址为龙头,重点开发龙岩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三明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闽北红色旅游系列景区、闽东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等数量丰富、内涵深厚的红色旅游资源,注重红色旅游与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的有机融合,打造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旅游精品。落实《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完善第一期全国红色旅游规划的5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加快建设第二期的3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三、开发四大新兴旅游产品 温泉旅游产品 充分发挥温泉资源丰富的优势,注重文化特色挖掘,融合生态、高尔夫等资源,以温泉都市、温泉小镇、温泉度假区为主要开发形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重点打造福州温泉之都、厦门海湾温泉旅游区、泉州(安溪、永春、德化)生态温泉旅游区、三明(清流、大田)温泉旅游聚集区、漳州(云霄、漳浦、龙海)滨海温泉旅游区、龙岩(永定、连城)客家温泉旅游区、莆田(仙游、涵江)温泉休闲旅游区等温泉旅游精品。 乡村旅游产品 依托中心城市和重点景区,以农家乐、森林人家、水乡渔村为开发形态,重点打造农家休闲度假、村寨文化体验、现代农村展示、生态农庄观光、旅游城镇游览、山林康体养身、民俗风情体验、红色旅游融合、滨海休闲度假等乡村旅游精品,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会展旅游产品 依托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发达的经济基础、活跃的商务活动,不断完善相关设施,积极发展会展旅游。 康体旅游产品 依托我省体育产业资源,大力发展以运动体验、运动休闲度假和重大赛事观战为主要内容的运动休闲旅游。规范发展高尔夫旅游,结合滨海、生态、温泉等资源,打造山水、生态康体旅游精品。 第四章 健全旅游要素 延伸旅游产业链 促进旅游要素发展,延伸旅游产业链,构建现代旅游产业体系,增加旅游供给,强化服务功能,满足旅游消费需求。 一、完善旅游交通运输 依托全省高速公路网和普通国省干线网,加快高等级公路建设,形成全省旅游干线。结合全省旅游空间布局,加快建设连接重点旅游景区的高速公路支线、连接线,按照二级路以上标准改造提升重点旅游景区对外交通干线,一般旅游景区基本达到三级路标准。加快旅游风景道建设,完善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的旅游标识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稳步发展公路旅游客运,壮大旅游客运公司,完善旅游配载系统,使公路交通成为我省近中程旅游交通的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