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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保障2011年度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住房保障2011年度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深圳市住房保障2011年度计划 第一章 总则 一、背景及依据 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着力解决我市各类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0〕91号),《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5)》的2011年度安排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模式,全面落实“十二五”住房保障工作部署,以户籍住房困难人群保障为基础,以人才保障为导向,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应和货币补贴的范围,切实缓解各类受保障人群的住房困难,加快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全面落实人才货币补贴工作,为实现人才集聚、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的先进城市打下基础。 第二章 2010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三、“十一五”规划总体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共计16.9万套、151个项目,建筑面积约1267万平方米,超出“十一五”规划安排建设14万套目标2.9万套,实际竣工2万套。 四、2010年度计划实施情况 (一)新增用地供应实施情况。 2010年,我市计划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30公顷,实际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地块16个,总计约60.57公顷(其中,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拍卖纳入住房保障范畴的22.45公顷)。 (二)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任务实施情况。 2010年,我市计划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5万套,实际通过新增用地、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城市更新配建、征地拆迁统建上楼、用地功能变更及回收回购等方式筹建保障性住房约5.11万套,分布在51个项目,建筑面积约395万平方米。 (三)新开工任务实施情况。 2010年,我市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5万套,实际完成新开工保障性住房5.24万套,建筑面积约290万平方米。 (四)竣工实施情况。 2010年,我市计划竣工保障性住房1万套,目前已竣工保障性住房1万套,分布在6个项目,建筑面积约110万平方米。 (五)形成“分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2010年,我市在原有面向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住房保障体系上,创新性地提出了面向户籍人才和中低收入(夹心层)出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在实物配租的基础上,提出了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等货币补贴方式。形成“特困群体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户籍低收入群体享受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夹心层、各级各类人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部分非户籍住房困难群体享受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具有深圳特色的“分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施情况。 2010年,我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共受理8148户家庭,经过初审、复审和终审(二榜),合格申请家庭为5521户。 (七)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情况。 2010年,我市召开全市住房保障暨人才安居工作会议,正式启动了人才安居工程试点项目--“十百千万”计划。即从《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发布之日,提供十个人才安居项目,为一百余家企事业单位先行实施人才安居政策,提供一千余套公共租赁住房,给数万名人才发放货币补贴。 (八)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情况。 2010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相继颁布实施。 第三章 2011年度目标 五、筹集建设目标 2011年,计划新增安排筹建保障性住房6.2万套,建筑面积386万平方米。其中,安居型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4.1万套,建筑面积281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2.1万套,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