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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11]35号
【颁布时间】 2011-07-14
【实施时间】 2011-07-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6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四大基地建设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四大基地建设的意见

  (青政字〔2011〕3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现就实施“双百双千工程”、建设现代农业四大基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世界眼光,对照国际标准,立足本土优势,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重点,以持续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全面提升我市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形成设施农业高端化、规模农业区域化、特色农业品牌化、生产全程标准化、龙头企业集群化发展格局,为青岛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实施“双百双千”工程:即力争通过5年努力,在全市建设100个设施装备先进、产品优质安全、功能要素集成、示范作用突出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培育100家产业关联度高、产品竞争力强、辐射带动力大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创建1000家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1000家规模经营家庭农(牧、林)场和专业种养大户。以“双百双千”工程为载体,打造现代农业四大基地:即打造一批全省乃至全国最高水平的设施农业基地、规模农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使之成为我市高端优质安全品牌农产品的聚集区、先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区和农业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

  (三)基本原则。坚持高端定位,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建一流设施,出高档产品,创国际名牌;坚持突出特色,注重发挥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产业,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坚持品质优先,质量第一,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监管体系,着力打造有机、绿色农业品牌,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安全农产品;坚持注重效益,完善经营机制,拉长产业链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加强生态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同步提高。

  二、科学规划布局,指导四大基地建设有序推进

  (一)合理布局主导产业。积极引导主导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在全市规划建设六大规模农业生产区:即沿大沽河流域布局建设优质蔬菜生产区,沿崂山山脉、大泽山山脉、珠山山脉布局建设优质果茶生产区,沿滨海一线布局建设高端水产品生产区,在五市适养区布局建设以奶牛、生猪、肉牛、肉鸡、蛋鸡等为主的优质畜产品生产区,在平度南部、即墨西北部、莱西西南部布局建设优质粮油生产区,在城阳、胶州、即墨布局建设优质林木种苗生产区。

  (二)着力培育特色产品。立足现有特色产业,依托名特优农产品品牌,规划建设五大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即以胶州大白菜、平度马家沟芹菜为重点的特色蔬菜生产基地,以胶南蓝莓、平度大泽山葡萄、莱西薄皮核桃为重点的特色果品生产基地,以里岔黑猪、琅玡鸡、平度肉牛为重点的特色畜产品生产基地,以青岛海参、黄海对虾为重点的高端特色水产品生产基地,以崂山枯桃、胶州杜村为重点的特色花卉生产基地。

  (三)突出发展优势农产品加工出口产业集群。依托现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加快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重点打造花生、蔬菜、肉类、水产、花卉、林木六大优势农产品加工出口产业集群,拉长产业链条,不断提高全市农业的产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科学编制和实施规划。各区市政府要抓紧编制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及优势农产品加工出口产业规划,将其纳入“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并与其他规划相衔接,以此指导区域内四大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制具体项目基地的建设规划,确保项目用地(海)较长时间内不被征占用。项目基地要做到一次规划、分项实施、逐年建设、滚动发展。

  三、实施园区带动,打造四大基地建设的示范载体

  (一)分类打造重点园区。“十二五”期间,在全市规划建设100个不同类型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其中,种植业园区以蔬菜园、果品园、茶园、花卉园、农业休闲观光园为重点,渔业园区以健康养殖、良种繁育、海洋牧场、水产品精深加工和休闲渔业示范园区建设为重点,林业园区以特色经济林、野生动物养殖、林下种养殖、速生丰产林培育、森林休闲旅游园区、林木种苗园区为重点,畜牧业园区以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庭院养殖“退户进区”和畜牧业科技示范园为重点。具体标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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