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11]42号
【颁布时间】 2011-07-27
【实施时间】 2011-07-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0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1.信息发布。通过平台信息系统,以政策介绍、办理手续、新车奖励、老旧机动车处置等内容为主,为老旧机动车车主、汽车生产企业、二手机动车经营经纪公司、汽车报废解体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吸引更多汽车生产企业和老旧机动车车主参与。

  2.二手机动车转出。为车主提供老旧机动车转出一条龙服务,包括实时详细的二手车处置信息、公平透明的老旧机动车转出模式和快捷迅速的办理手续。

  3.报废解体。吸收本市具有正规回收资质的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参与,为通过平台信息系统报废解体老旧机动车的车主,提供便利快捷的老旧机动车报废解体服务,缩短小客车指标置换获取时间。

  4.新车销售。汽车生产企业为淘汰更新老旧机动车的车主提供新车介绍和企业奖励信息,更换新车“一条龙”服务(具体模式各企业自行确定),缩短淘汰老旧机动车车主申请小客车指标及更换新车手续办理时间。

  5.金融产品。提供金融产品,更换新车的车主可获得优惠贷款贴息和贷款担保服务。

  二、第三方工作职责

  提供办公场所和人员、软硬件设备等相关条件。通过平台信息系统和业务办理网点,为淘汰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办理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凭证,监督企业奖励资金发放。同时提供信息发布、实物处置、金融产品等服务。

  受环保、公安交管、商务和财政等部门委托,负责审核车辆环保标志、车辆参检信息和淘汰更新情况,以及车辆是否属于财政供养。审核交易办理平台新车销售价格是否与汽车生产企业市场指导价一致。

  

  附件3:

  
政府补助、企业奖励申领办理工作流程

  


  一、车主须提交的材料

  (一)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淘汰老旧机动车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更换新车的,须提供新车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还须提供车主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淘汰老旧机动车并更换新车工作流程

  (一)车主淘汰老旧机动车(转出本市或送具有正规资质的解体厂报废)。

  (二)车主通过业务办理网点或平台信息系统查看相关信息,选择在交易办理平台公示的奖励车型。

  (三)车主向交易办理平台提出淘汰老旧机动车补助、奖励申请。

  (四)通过审核的车主可通过平台信息系统自行打印或业务办理网点领取拟购买车辆对应的企业奖励凭证。

  (五)车主在更换新车时,凭企业奖励凭证申请企业奖励。各汽车生产企业利用平台信息系统在汽车销售单位查询核实并发放企业承诺奖励,车主予以确认。

  (六)车主持新车发票等相关材料向交易办理平台申领政府补助。审核合格后,政府补助资金划拨至以车主名义设立的开户银行账户(单位)或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储蓄账户(个人)。

  (七)每月末交易办理平台向汽车生产企业提交月度报表,汽车生产企业支付交易办理平台交易费用。

  具体流程见下图: (略)

  

  三、淘汰老旧机动车工作流程

  (一)车主淘汰老旧机动车(转出本市或送具有正规资质的解体厂报废解体)。

  (二)车主向交易办理平台提出淘汰老旧机动车补助申请。

  (三)车主持相关材料通过交易办理平台申领政府补助。审核合格后,政府补助资金划拨至以车主名义设立的开户银行账户(单位)或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储蓄账户(个人)。

  已淘汰老旧机动车并领取过政府补助的车主,如另行购置新车,不再享受企业奖励,交易办理平台也不再受理车主其它申请事项。

  

  淘汰老旧机动车工作流程 (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