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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字号】 国烟办综[2011]367号
【颁布时间】 2011-07-04
【实施时间】 2011-07-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2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叶收购管理规范》的通知

[接上页]
2.3.4.1出烟

  对烟叶分户标识并确认数量。要求标识清晰完整,数量准确。

  2.3.4.2下竿除杂

  烟叶下竿并去除非烟物质。要求确保烟叶部位清楚不混杂;非烟物质剔除干净。

  2.3.4.3分正副组

  分出正副组并对副组烟叶分级并装筐,分组分级要准确。

  2.3.4.4正组分级

  正组烟叶分级并装筐,分级要准确。

  2.3.5 检验

  2.3.5.1质管员读取种植主体户籍卡获取信息,首先确认烟叶纯度是否合格,合格烟叶进行等级确认,不合格退回重新分级。

  2.3.5.2对纯度合格的烟叶,质管员通过系统逐筐输入分级结果,如果认可分级结果,打印分级信息,一式贰份,其中一份交给种植主体;如果不认可分级结果,烟叶退回分级组织重新分级。

  2.3.6质量监督

  2.3.6.1质管员应对分级员分级的每一筐烟叶按烤烟国家标准和对照样品,现场随时抽检,确保等级质量和纯度。

  2.3.6.2对分级人员所挑选的烟叶等级合作率低于80%的,质管员应责令返工。

  2.3.6.3抽检时作好抽检记录,作为对分级组织考核的依据。

3 散叶收购过程管理


  3.1 基本规定

  3.1.1应制订收购管理制度及散叶收购工作程序和岗位责任制度。

  3.1.2收购前,应制订收购方案,明确当年的散叶收购目标、任务,相应的资金、设施设备、人员均要落实到位。

  3.1.3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及行业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严肃收购纪律。

  3.1.4强化服务意识,做好与专业分级组织的衔接协调,为种植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3.1.5烘烤工场附近有收购站点的,可在站点设专线对散叶进行收购;无站点或距站点较远的,50座以上的烤房群,增设简易收购场所,实行烘烤、分级、交售一体化作业。

  3.2 管理流程

  散叶收购流程图(图略)

  3.3 工作内容和管理要求

  3.3.1收购前的准备

  3.3.1.1 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3.3.1.2 设施设备的调试与维护。

  3.3.1.3 充分准备收购物资。

  3.3.2收购定级

  3.3.2.1专业化分级的烟叶,由验级员检验等级纯度,合格的烟叶根据国家标准和收购对照样品进行定级。

  3.3.2.2等级纯度不合格的烟叶由专业分级组织重新分级并作好检验记录,作为对专业分级组织和质管员的考核依据。

  3.3.2.3经验级员检验等级纯度合格,但与分级组织所分等级不符的烟叶,由主评员根据国家标准评定等级。

  3.3.2.4种植主体查看验级员确定的等级信息,认可等级进入司磅环节,不认可则进入退烟流程。

  3.3.3过磅开单

  3.3.3.1经确认后的烟叶,送入过磅处过磅。

  3.3.3.2过磅后烟叶开单、入库。

  3.3.4散叶包装

  3.3.4.1烟叶过磅后应分等级及时成包。

  3.3.4.2 包装材料:麻片包装,也可以研究使用其他包装材料。

  3.3.4.3包装规格:麻片包装同普通把烟烟包。

  3.3.4.4包装质量:每件30-50kg,允差±0.25kg。

  3.3.4.5技术要求:叶尖朝内叶柄朝外,放置整齐有序,自然碎片率控制在3%以内。

  3.3.5 烟包标识

  烟叶包装后,应在烟包的一端的正中央悬挂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包括省、地市、县三级公司和基地单元名称、对口工业企业名称、等级、品种、年份等内容并明确散叶标识,在烟叶储存、运输过程中,要保证标识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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