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城镇化快速推进加速居民能源消费刚性增长。“十一五”期间,居民生活用能持续快速增长,高于全省能源消费增速,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不断提高,2010年达到12%。但是,从人均年生活用能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十二五”将是我省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预计城镇化率将达到65%,与城镇居民衣、食、住、行相关的能耗将保持刚性增长,直接推高gdp能耗水平,这是不可轻视的因素。 三、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核心,以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为抓手,以建立节约型、清洁型、生态型产业结构为着力点,大力推进技术节能、结构节能、管理节能、机制节能、社会节能,健全法规,完善政策,充实机构,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强化宣传,以节能推动实现向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转变,以节能推动低碳发展,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全民参与的节能节约新格局,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国家下达的节能任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制定和完善节能法规标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问责制、“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完善市场机制,培育节能中介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坚持结构调整与技术进步相结合。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双轮”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强自主创新,推进对节能降耗有关键影响的重大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带动产业能效提高。 --坚持优化存量与控制增量相结合。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节能挖潜改造和技术改造;实行增量控制,提高能耗准入门槛,严控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企业过快增长,实现增产节能。 --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加强规划引导,完善节能标准和激励政策,推动生产、生活和消费领域实现全面节能。 (三)节能目标。 到2015年,全省单位gdp能耗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8%(初步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任务为准),比2005年下降31.46%。即2015年,单位gdp能耗为0.544吨标准煤/万元。 --结构节能取得积极进展。到201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8%,其中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到60%以上。工业内部六大高耗能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比2010年下降1个百分点。 --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15年,电力、石化、钢铁、有色、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陶瓷行业能耗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详见附表1)。 --重点领域增加值能耗大幅降低。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20%。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业和第一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均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5%,客运和货运能耗指标下降5-15%(详见附表2)。 --公共机构节能取得积极进展。到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年用电量、人均年综合能耗量指标分别在2010年的基础上下降13%和11%。 --高效节能设备、产品普及率大幅提升。到2015年,一级能效的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在市场占有率达到70%;风机、水泵、变压器等设备能效准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详见附表3)。 四、节能重点领域 (一)工业。 1.合理规划全省产业结构布局。制定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节能准入机制:珠三角核心区域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低能耗、低污染的高端现代产业,将资源和劳动密集型的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向环珠三角地区和山区梯度转移;粤东西两翼沿海地带着力发展石化、钢铁、电力、船舶等临港重化工业;粤北山区利用资源、环境优势着力发展资源型特色产业,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发展配套经济。 2.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强油气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天然气供应能力,合理增加接收西电,加快发展核电,优化发展火电,适度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发电等调峰电源,积极发展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合理布局建设工(产)业园区热电冷联供和分布式电源。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新能源的接入支持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