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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优化重化工业发展。重化工业发展重在延长产业链,向高附加值方面发展,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电力行业:继续发展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采用高效洁净发电技术改造现役火电机组,加强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等先进发电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节能发电调度工作,新建常规燃煤发电机组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电网企业要采用节能变压器,合理减少供电半径,增强无功补偿,稳步降低线损率。 --石化行业:建设世界级炼化一体化的基地,新建炼油项目单线规模原则上要达到1000万吨级以上,炼油综合能耗低于55千克标准油/吨,单位乙烯综合能耗低于560千克标准油/吨。重点发展高新化工品和高附加值的化工产品,加速功能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的开发和工程塑料的产业化,重点发展精细化工,实现园区化、绿色发展。 --钢铁行业:延伸发展钢铁产业链,打造钢材深加工基地,通过钢铁制品加工向下游延伸服务,为汽车、装备制造等用户提供增值服务;新上钢铁项目生产工序能源消耗指标须符合《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和《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2)的先进值规定。 --水泥行业:坚持“上大压小、等量淘汰”的原则,新建水泥生产线采用日产4000吨以上水泥熟料规模的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鼓励采用创新的熟料煅烧技术、第三代预分解炉系统和第四代篦冷机技术、可燃废弃物替代燃料等技术,新建项目水泥熟料标准煤耗要低于105千克标准煤/吨,水泥综合电耗小于85千瓦时/吨;水泥粉磨站可比综合电耗小于34千瓦时/吨。 --陶瓷行业:鼓励发展高新技术陶瓷、高端及多功能建筑陶瓷、日用陶瓷和工艺美术陶瓷。新建项目吸水率≤0.5%的建筑陶瓷低于300千克标准煤/吨,吸水率≤10%的建筑陶瓷低于260千克标准煤/吨,吸水率>10%的建筑陶瓷低于280千克标准煤/吨,卫生陶瓷综合能耗低于700千克标准煤/吨,日用陶瓷综合能耗低于980千克标准煤/吨。 --玻璃行业:在符合产业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发展电子平板显示玻璃、太阳能光伏玻璃、低辐射镀膜等技术含量高的玻璃以及优质浮法玻璃项目,新项目能源消耗应低于13千克标煤/重量箱;硅质原料的选矿回收率要达到80%以上,鼓励提高废玻璃回收利用率。 --造纸行业:重点发展中高档文化用纸、高档生活用纸、低定量高强度包装用纸,开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特种纸。能耗指标执行《广东省制浆造纸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db44/515)(国家标准出台后执行较严标准)。 4.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继续加快淘汰电力工业落后产能。“十二五”期间,继续按照国家的要求加快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重和超出服役期限的落后火电机组。 --大力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十二五”期间淘汰4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30吨以下炼钢转炉和电炉落后钢铁产能共250万吨。 --大力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十二五”末,水泥的立窑、干法中空旋窑等落后产能全部退出。 --大力淘汰落后平板玻璃产能。“十二五”末,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含格法)等落后产能全部退出。 --大力淘汰落后制浆造纸产能。“十二五”期间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 --大力淘汰落后纺织产能。“十二五”期间淘汰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设备、浴比大于1:10的间歇式染色设备、敞开式卷染机、立式干布机、柜式染纱机、平幅热拉幅机等。 --大力淘汰落后陶瓷产能。“十二五”期间淘汰能耗高的辊道窑约40条、隧道窑约60条、梭式窑约2100座。 --对产品单耗超国家能耗限额标准或省限额要求的高耗能企业,按超限幅度执行惩罚性电价。经限期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停。 5.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省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纳入监管,实行分级、动态管理。科学分解下达节能目标,完善考核机制,强化节能监察,定期开展能源利用情况监督检查和抽查;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推动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示范建设,逐步建设在线能耗监测系统,试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月报制度,加强能效水平对标工作。 6.积极推进中小企业节能。加强对中小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制定推动中小企业节能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重点和相关措施。加快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和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中小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技术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