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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是加快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加快老港固废基地建设,按进度推进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综合填埋场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内河工程;完成渗沥液应急排放管道工程的调整选址,力争开工。加快推进区县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宝山神工综合处理厂基本建成;浦东黎明能源利用中心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普陀百玛士综合处理厂明确后续建设方案;奉贤、嘉定、松江和闵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明确选址、启动前期工作。闸北环卫基地工程完成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二)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确保实现减量5%的预定目标 一是进一步完善“大分流”体系。以“强化源头管理,突出分流减量”为重点,健全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绿化枯枝落叶、大件垃圾专项分流系统。探索建立集贸市场垃圾分流系统,健全社区废品回收利用网络,加快现有回收体系与相关末端处置企业的对接。 二是进一步深化“小分类”试点。继续深入推进“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实事项目,确保全年完成1009个居住区的试点工作。逐步在高校、餐饮企业、星级宾馆等单位推行源头减量,因地制宜采用粉碎、脱水、生化处理等的源头消纳技术。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确保推进质量。 三是进一步完善全程分类系统。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容器、分类收运车辆设施设备,合理调配作业力量。建立健全分类收运监管机制,主动公布分类收运企业名单、职责、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信息,构建收运企业自查、管理部门检查、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确保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保洁员辅助分类等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进一步完善源头减量激励机制。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加紧研究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的扶持政策。积极拓展生活垃圾处置结算平台功能,健全总量控制、超量加收、减量奖励、环境补偿等调控措施。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考核评价办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一是深化道路洁净工程。认真落实道路、公共广场保洁质量和服务标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夜间清扫、白天保洁”作业模式,确保“百个街道(镇)千条道路洁净工程”实事项目落到实处,中心城区道路洁净工程覆盖率达到40%,郊区(县)政府所在地区覆盖率达到20%。 二是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市场管理。分析总结本轮建筑渣土运输招投标中的经验得失,将按照“总量控制、规范市场、强化监督”的总体思路,进一步规范渣土运输市场。严格控制新增渣土运输车辆,促进现有车辆的租赁、转让,推进渣土运输企业的规模化经营。开展区域建筑渣土运能需求评估,对部分区县中标企业运力明显不足的,将组织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开展补充招投标,并探索建筑渣土运输项目招标机制。加强中标企业监管,建立诚信档案,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格实施市场退出机制。 三是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加快推进各区县户外广告设施实施方案的编制,力争9月底前基本完成。推进户外广告设施网上审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年底前全面推行。完成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流动广告、电子门楣广告等设置技术规范,户外广告审批流程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推进政府部门组织制作店招店牌的移交工作,加大违法违规户外广告整治,加快户外广告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设施规范设置。 四是加强公园绿地管理。拟定《关于加强本市公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送审稿,提请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对公园现有建筑实施分类处置,坚决拆除违法占绿、违规搭建的建筑,限期调整不符合公园公益性质、经营范围的行为。推进老公园改造,年底前力争完成5座老公园改造工程,并在中心城区公园积极探索延长开放时间。进一步加强行道树养护管理,调整优化行道树目录,合理配置行道树,规范养护修剪,深化示范点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加大林荫道路创建工作力度。 (四)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及时回应社会各界诉求。认真做好人大意见、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坚持把办理工作与推进行业管理相结合,认真落实人大意见、政协提案反映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加强沟通联系,办理前主动征求意见,办理过程中及办结后及时通报情况,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加大投诉处理工作力度,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夏令热线”工作。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在第一时间及时处置暴露垃圾、公共环卫设施损坏、乱设摊(夜排档)、作业扰民、绿化挡风遮阳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提高投诉处理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