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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政策引导,合力推动。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我市扶持企业上市政策的宣传,及时兑现奖励政策,充分发挥扶持政策的引导作用。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在建立金融办的基础上成立促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机构,尽快制定本区域企业上市的扶持政策,市、县联动,合力推动全市企业上市工作。 (四)完善机制,架起“桥梁”。一是市政府将在每季度末召开一次企业上市调度会。对拟上市企业和上市公司在上市和再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中调度,协调解决。二是发展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业务骨干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具体受理、跟踪、协调企业改制上市及再融资有关事项和问题,构筑上市绿色通道。三是进一步加强与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省直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汇报我市发展资本市场的工作情况,争取对我市企业直接融资的大力支持。此外,我市将积极引进国内外券商、投资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参与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及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工作,促进中介机构与企业的沟通,为我市企业发行上市架起一座快捷、畅通的桥梁,为企业提供一流服务,营造一流环境。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