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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改善义务教育教师培训条件。启动吉林省基础教育教研大厦建设,构建全省基础教育三个中心(基础教育教研中心、基础教育网络信息中心、基础教育学术交流中心)。实施教师进修院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到2015年,使全省市(州)教育学院(教师研修院)和64所县(市、区)级教师进修学校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建立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更好地满足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 3.提升教育整体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深化课程改革,建设学校特色文化。严格执行课程方案,认真落实课程标准,保证开全开足课程。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效率和效果。启动实施基础教育教育教学管理建设项目,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建立完善的教育教学服务和专业支撑体系,加强各级专业教研机构和队伍建设,改善教研条件,创新教研形式,提高教研服务质量,促进教师专业素质提高,实现教研工作重心下移,对薄弱学校进行有力的专业支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的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建立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评价机制,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评价项目,继续完善对初中毕业生统一的学业水平评价制度。坚持和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做法。努力增强学校的吸引力,提高控制学生辍学的实际效果。 4.促进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构建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教学资源库建设,在更大的范围内、更深的层次上实现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大力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促进教育技术与各学科教学高效整合,真正做到面向学生、走进课堂、用于教学。重视教育信息化素养提升,采用现场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批次分层次完成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以及其他各类教育信息化从业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作用,提高使用效益。启动实施中小学城乡同步备课系统建设项目,用3年时间构建起全省统一、各级贯通的信息化平台,建立起中小学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在省、市、县三级教研部门设立备课中心,在全省农村中心校及以上中小学设立备课点,实现全省中小学教师的同步互动备课、同步互动教研和同步互动教学。 5.建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落实法定职责,建立省级政府统筹,县级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县域内统筹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县域为重点,围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立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育投入、办学条件改善、教师校长交流、帮扶服务等常态机制和配套措施。建立并完善落实就近免试入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证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等相关制度和服务体系。围绕提升质量,建立有利于提高质量、促进教育质量均衡发展的教育质量评价、教师评价、学校评价制度,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各级教育督导机构代表同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及学校督导检查、评估验收的督导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保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需求。各级政府要依法落实国家关于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规定,完善教育费附加征、管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3%比例足额征收,足额拨付,征足用好地方教育附加。市(州)、县(市)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将土地出让的部分收入安排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等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经费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要将中小学教师工资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县级政府要落实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高于国家基准定额的不得降低标准,逐步提高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制定城市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地方政府要保证上级财政部门下拨的财政预算内经费专款专用,本级财政承担的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要及时落实到位,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