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深发[201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7-17
【实施时间】 2011-07-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8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廉洁城市的决定

[接上页]


  (十二)积极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制定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制度,构建法制健全、规范有序、分类指导、监督有力的管理体系。大力培育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委托工作事项的监管。强化社会领域各主体对其成员的廉洁教育和监督管理职能,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监管机制。发挥社区的监督作用。

  

  (十三)充分依靠社会各界支持。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倾听社会各界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廉政社情调研及提案、议案快速办理、协同治理机制。高度重视媒体和舆论监督,支持媒体揭露问题。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加强政风监测工作。发挥社会预防腐败机构作用,支持专家学者、咨询机构参与重大决策部署和法规制度的评估、论证。

  

  (十四)保障群众参与渠道畅通。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完善举报快速处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处理网络等媒体反映的国家公职人员的问题。建立网络问政工作机制和平台,畅通网络举报和受理渠道,完善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保护和激励制度。健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集中走访和党代表、党员干部挂点社区等制度。

  

  五、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十五)确保机关公信。提高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施政、公正司法的水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决纠正违法与不当的施政行为。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行政补偿、行政救济和司法赔偿等制度。健全司法纠错机制和司法救济制度。建立对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失信行为的惩处机制。

  

  (十六)促进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党组织的作用,制定和完善行业行为规则。制定公开透明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规范,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消除企业在市场经营和竞争中的不合法、不诚信行为。健全诚信信息披露制度和诚信奖罚机制。

  

  (十七)倡导诚实守法。开展诚实守法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诚信意识和诚信观念。把诚信建设与社会管理相结合,完善诚信教育与社会管理、自律与他律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教育、法律、舆论等作用,使崇尚廉洁、诚实守法成为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

  

  (十八)健全诚信体系。统筹协调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快诚信立法。加强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信工作,建立统一的诚信信息共享平台。规范中介和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健全对信用等级的评价机制,定期公布企业信用评级。完善不诚信的“黑名单”制度。

  

  (十九)治理商业贿赂。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坚决打击以行贿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刑事处罚、经济处罚力度。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建立和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将有关行为作为市场准入和退出的依据。

  

  六、加强社会道德建设

  

  (二十)规范从政品行。制定从政行为规范,引导公职人员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严守工作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对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加大纪律和组织处理力度。

  

  (二十一)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行业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廉洁从业、诚信经营。鼓励企业建立廉洁从业道德委员会。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加强行业道德建设。

  

  (二十二)遵守社会公德。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制定市民道德行为守则和城市文明公约,倡导市民自觉维护公共利益,遵守社会秩序。完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行为的奖励制度。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导向作用。依法依规惩戒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七、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二十三)弘扬新时代主旋律。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展示对廉洁社会的基本认识和追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倡导崇尚廉洁的文化,着力培养公仆意识、诚信意识、法治意识,使秩序、廉洁、诚信成为全社会崇尚的价值取向。广泛宣传艰苦奋斗、乐于奉献、为民服务的典型。

  

  (二十四)拓展廉洁文化领域。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融入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建立健全廉洁文化建设机制。整合廉洁文化资源,加强廉洁文化阵地建设,夯实廉洁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积极开展廉洁机关、廉洁单位、廉洁企业等系列创建活动,使廉洁文化向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全覆盖。创建廉洁文化活动示范点,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