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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继续实施湖泊连通工程及两江四岸江滩建设。加快推进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继续实施沙湖水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官桥湖综合整治60%以上的工程量,完成东沙湖连通工程,启动九峰渠连通工程(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加快“汉阳六湖”连通生态景观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汉阳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面源污染控制工程,进行水域内、滨湖带、汇水区生态修复。继续推进江滩防洪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继续实施汉阳江滩二期综合整治工程,启动实施汉江江滩三期和汉口江滩四期工程。加快推进二七长江大桥两岸江滩建设。积极推进集家嘴、白沙洲、天兴洲等地河势控制及岸线整治。完成汉江流通巷至汉水一桥段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 (四)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力推广循环经济的理念,努力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在后湖新建再生水处理厂,实施三金潭污水处理厂和锅顶山垃圾焚烧发电厂尾水再生回用示范工程(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城管局负责)。鼓励企业、事业单位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动再生水或者雨水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对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和具有推广价值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扶持。继续在全市范围开展用水器具改造工作,推广节水型器具。在新建小区、医院、宾馆等项目中建设净水、中水系统。继续推进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家庭的创建工作。继续实施举水、梅院泥灌区和夏家寺灌区的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启动东西湖、汉南等区8座列入规划的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 五、培育“两型”文化 (一)深入推进“两型”单位创建。进一步加大“两型”社区、村镇、学校、家庭、机关创建力度,巩固已有的创建成果,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完善推进机制,规范创建标准,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树立一批创建典型,营造“两型社会”建设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使“两型”理念深入人心(此项工作由市民政、教育局,市妇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负责)。 (二)继续实施“呵护江城”计划。设立“环境调查与教育小额基金”,对志愿者组织实施的环境调查、环保宣传等公益项目进行资助,探索环境调查、环境教育的新机制。深入开展“爱我百湖”活动,继续举办汉口江滩“绿色讲堂”,围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主题,组织志愿者定期开展主题报告、经验交流、知识讲座、学术研讨等活动,探索“两型”志愿者活动交流新空间。在汉口江滩建设“两型”体验基地,普及生态环境知识,集中展示“两型社会”建设成果,打造“两型”理念普及新载体(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环保局负责)。 (三)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深入开展绿色饭店、绿色餐饮、绿色超市创建工作,加大绿色商品营销力度和流通服务业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做好抑制商品过度包装和限制塑料袋使用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商务、旅游、环保局负责)。建立绿色产品标志制度(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大力推广绿色照明,积极推进“十城万盏”示范工程,在街道、车站、住宅小区、旅游景区及室内照明等重点区域(领域)推广led功能性照明产品(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加快公共路灯节能改造步伐(此项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委牵头)。 (四)积极开展“两型”宣传。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我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成效,宣传“两型”理念,引导“两型”生活生产方式(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利用公共自行车站点户外公益广告牌和公交车车身,开展“两型社会”建设理念宣传与成果展示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两型社会”建设的认知度、参与度和贡献度。在社区、学校、市直机关等单位悬挂“两型社会”建设标志和宣传标语招贴画,在机场、车站等窗口区域设立“两型社会”建设宣传展示大型户外广告,推广“两型社会”核心理念(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好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无车日等活动,使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社会普遍接受并积极践行的价值观念和行动指南(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环保、国土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六、创新体制机制 (一)创新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体系,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和考核体系。出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办法》,将集约利用土地情况纳入各区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目标。积极推进土地集约利用试点,重点推进硚口、汉南等城区土地利用体制机制创新(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规划局,硚口、汉南等相关区人民政府负责)。扩大“征转分离”试点,降低城市建设成本(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规划局牵头)。积极开展农村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健全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制度,稳妥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新模式,扩大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规模(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国土规划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办负责)。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切实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国土规划局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