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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豫文〔2009〕80号),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执行情况和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成效显著的五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省政府修订了《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127号),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部分市县率先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109号),在残疾人社会保障、特殊教育、就业、扶贫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为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权益奠定了政策基础。完成了我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成功举办第七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和第三、第四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表彰了全省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弘扬,扶残助残蔚然成风,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进一步改善。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基本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大幅度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呈现出良好势头。实施了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100余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44万例,在全国率先建成“白内障无障碍省”;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达到121所、特殊教育班达到1001个,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提高到85%;将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纳入民生工程,开展实名制培训,15万人次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达到177个,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5.6万人次;扶持80万人次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165万城乡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机构达到57个,为1.3万人次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城乡困难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得到补助,探索建立60个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郑州、洛阳、平顶山、鹤壁4个省辖市通过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国家验收;建立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经费落实、培训到位,基层残疾人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建、改建、扩建110个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得到提高;省委、省政府连续三年将救助贫困残疾人活动列为承诺为群众办的实事之一,投入资金4亿元,惠及250万残疾人。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自强不息,勇于拼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省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稳定的制度性保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农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与服务亟待改善,残疾儿童在接受教育、抢救性康复等方面仍面临一些问题。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今后五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时期。各地、各部门既要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又要增强忧患意识、攻坚意识,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改善残疾人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同全省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