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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2011]71号
【颁布时间】 2011-08-11
【实施时间】 2011-08-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2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依法行政教育活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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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

  17.严格按照《郑州市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办法》规定,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曝光及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18.建立政府法制和监察、司法部门的联动机制。认真执行《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政府法制机构对发现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规违纪事项,要及时立案调查,依法认定事实、责任,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相应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需要追究其他行政执法责任的,应当及时移交监察或司法部门,由监察或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他责任;问责结果由政府法制机构汇总向同级政府报告。

  19.建立行政执法败诉责任倒查制度。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被法院或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人民法院或行政复议机关做出责令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被人民法院或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赔偿相应价款的,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被依法确认应当给予赔偿或补偿的,以及被上级机关依法认定为行政执法错案的,要进行错案通报,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例查,依据事实、证据和过错,认定责任人,严格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保障抓落实

  20.强化组织领导。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依法行政教育活动的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

  21.落实依法行政教育经费保障。要按照分级负责,全额保障的原则构建依法行政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市财政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全市县处级干部法制讲座的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分级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依法行政教育经费保障。

  22.加强督促指导。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作为各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要加强对依法行政教育活动的督促指导,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依法行政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并研究建立教育长效机制。同时,将依法行政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和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使之成为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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