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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发[2011]127号
【颁布时间】 2011-08-08
【实施时间】 2011-08-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3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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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保证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凡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二)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评估事项主要包括:行政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是否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是否做到公开公平,是否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出台时机是否恰当,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所涉及资金是否到位,会否引起相关行业、地区、其他群体攀比等等。通过综合研判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三)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减少执法层级,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积极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开展文化市场管理、资源环境、农业、交通运输、食品安全、水环境等领域综合执法试点,着力构建职能集中、管理规范、层级协调、上下一致,运行有效的综合执法体系。探索强镇扩权试点镇的综合执法改革,梳理综合执法权限,加强综合执法监管,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切实保障程序公正。完善行政办理工作机制,在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方面,着力完善受理立案、审查决定、案卷管理、统计分析、上报备案等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严格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健全表明身份、告知、说明理由、听取申辩、调查取证、听证、审查决定、送达等执法流程,统一规范执法文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各项救济权利。认真落实行政执法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情形,明确适用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和方式,防止滥用行政执法权。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公布行政执法依据,固化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和期限,推行网上执法巡查、预警通报、个案督办,逐步实现网上办案、网上管理、网上监督和网上考核。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坚持在执法过程中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警示、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配套制度和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的预算和执行情况,以及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情况都要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对依法应当保密的,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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