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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城管行政执法、市政公用、园林)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方法,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改善人居环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城市管理行业开展“和谐城管”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促进和谐三个理念,紧紧抓住服务优先、规范管理、文明执法三个关键,全面深入开展“和谐城管”创建活动,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城市管理行业唱响和谐城管主旋律,打好为人民管理城市攻坚战,使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市容秩序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品位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行风评议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为城市建设管理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范围和时间安排 活动范围:全省设区市、县(市、区)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的管理和作业单位。 活动时间:2011年8月至2014年7月底,约3年时间,第一年为基础工作年,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确定并公示城市管理示范路、示范单位、示范小区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第二年为创建活动攻坚年,创建活动全面展开,各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第三年为巩固提升年,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三、活动内容 从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结合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这次活动主要围绕十个方面的内容展开。 (一)广泛开展城市管理民意征询,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开门办城管、主动办城管、依靠群众办城管,建立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采取问卷调查、社会走访、公开热线电话、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等,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列出单子,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并及时向市民反馈;加强信息公开,将城市管理方面的信息,如审批、收费、处罚、违章事件、政策法规及时向社会发布,便于广大群众了解城管、参与城管;深入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城管志愿服务等活动,增强市民群众主人翁意识;通过问卷、网格、电话调查和委托社会专业机构调查,让群众检验和评判“和谐城管”创建的效果。 (二)开展为民办实事集中行动。根据群众的意见要求,结合各行业实际,开展城市管理问题和薄弱环节排查,查找管理隐患和不和谐因素,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持创建活动重心下移,深入基层,解民忧,使城市管理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广泛开展为民办实事集中行动,加快编制停车场、便民市场、环卫设施等专项规划,依据规划加快便民服务设施建设,为和谐城管提供硬件支撑;借鉴济南西瓜地图思维,抓紧编制经营摊点设置导则和管理办法,扩大便民利民市场规模和数量,引导流动摊点进场(农贸市场)、进店(店铺)、进院(居民小区、空闲院落)经营;合理布局洗车点、修理点、废品收购点、烧烤点、瓜果蔬菜销售点、书报亭、电话亭、彩票亭,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方便。 (三)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加强城市道路、路灯、供排水、燃气热力、公园绿地、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配套,硬化小街小巷;加强人行道、护栏、井盖、路灯、桥梁、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路名牌、休闲椅、雕塑、地桩、车棚、强弱电设备等市政配套设施进行及时清洗翻修和维护;规范空中地下管线,推广应用综合管沟;加快城市公厕、污水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收动车辆、垃圾箱和环卫工人休息室的建设改造步伐;加快推进“村收、镇运、县(市)处理”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资源化无害化收运体系和处理设施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四)全面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坚持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采取更加规范科学的手段,加强违章占道经营治理,对不按指定地段指定时间经营、严重干扰城市交通、影响城镇容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经营摊点,组织进行清理整顿;搞好城市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建筑立面的清洗、粉刷、整饰、美化,有效解决“三乱”和“五小”扰民问题;遵循“减量、规范、美观”原则,对城市户外广告进行高标准整治,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经营、协调一致”的原则,对京沪高铁山东段各车站户外广告进行设置,展示我省改革开放成果和形象;加强环卫保洁管理,城市主干道要全面推广机械化清扫,作业时间要错开上下班高峰时间,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加大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旧住宅小区、小街小巷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清除卫生死角;大面积道路施工和改造时,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并采取划段施工、分段推进和半幅封闭施工等更加科学的施工方式,缓解交通压力和群众出行造成的影响;要确定一批“和谐城管”创建示范项目,向社会公示,加快项目实施,今年年底前建成一批城市管理示范路、示范单位、特色小吃示范街、文明示范小区、历史文化示范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