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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穗经贸[2011]8号
【颁布时间】 2011-08-12
【实施时间】 2011-08-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6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平方米、个、人

  

序号

基地名称

性质

基地占地面积

资金投入情况

厂房建设情况

入驻企业情况

入驻创业人员情况

为基地提供服务的机构

制造业创业基地

服务业创业基地

规划投资金额

已投资金额

规划建设面积

已建成面积

规划入驻数

已入驻数

规划入驻人数

已入驻人数

名称

总人数

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数

中等以上专业技术人数

总额

其中:政府投资

企业或个人投资

总额

规划时间

总额

建设时间

总数

规划入驻时间

总数

入驻

时间

总人数

总人数

入驻时间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3

  
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函

  


  本单位知悉并保证所提供的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附件4

  
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

  


  (截止年月日)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平方米、个、人

  

序号

基地名称

性质

资金投入情况

厂房建设情况

入驻企业情况

入驻创业人员情况

制造业创业基地

服务业创业基地

规划投资金额

累计投资金额

新增投资金额

规划建设面积

累计建设面积

新增建设面积

规划入驻数

累计入驻数

新增入驻数

规划入驻人数

累计人数

新增数

总额

其中:政府投资

总额

其中政府投资

企业或个人投资

总额

规划时间

总额

建设时间

总额

建设时间

总数

规划入驻时间

总数

入驻时间

总数

入驻时间

总人数

总人数

入驻时间

总人数

入驻时间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注:请在每年的6月10日和1月10日前上报。

  

  附件5

  
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开展创业服务情况统计表

  


  (截止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个、次

  

序号

基地名称

提供创业服务的机构

服务企业情况

服务创业人员

情况

名称

机构总人数

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数

中等以上专业技术人数

累计服务企业数

新增服务企业数

累计服务创业人员

新增服务创业人员

总数

其中:创业辅导

创业培训

管理咨询

信息服务

技术支持

法律服务

政务代理

总数

其中:创业辅导

创业培训

管理咨询

信息服务

技术支持

法律服务

政务代理

 

 

 

 

 

 

 

 

 

 

 

 

 

 

 

 

 

 

 

 

 

 

 

 

 

 

 

 

 

 

 

 

 

 

 

 

 

 

 

 

 

 

 

 

 

 

 

 

 

 

 

 

 

 

 

 

 

 

 

 

 

 

 

 

 

 

 

 

 

 

 

 

 

 

 

 

 

 

 

 

 

 

 

 

 

 

 

 

 

 

 

 

 

 

 

 

 

 

 

 

 

 

 

 

 

 

 

 

 

 

 

 

 

 

 

 

 

 

 

 

 

 

 

 

 

 

 

 

 

 

 

 

 

 

 

 

 

 

 

 

 

 

 

 

 

 

 

 

 

 

 

 

 

 

 

 

 

 

 

 

 

 

 

 

 

 

 

 

 

 

 

 

 

 

 

 

 

 

 

 

 

 

 

 

 

 

 

 

 

 

 

 

 

 

 

 

 

 

 

 

 

 

 

 

 

 

 

 

 

 

 

 

 

 

 

 



  填表人: 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注:请在每年的6月10日和1月10日前上报。

  

  附件6

  
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企业发展情况表

  


  (截止年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家、万元、人

  

序号

基地名称

入驻基地企业数

入驻企业产值

入驻企业缴纳税金

入驻企业解决就业人数

累计数

新增数

累计数

新增数

累计数

新增数

累计数

新增数

 

 

 

 

 

 

 

 

 

 

 

 

 

 

 

 

 

 

 

 

 

 

 

 

 

 

 

 

 

 

 

 

 

 

 

 

 

 

 

 

 

 

 

 

 

 

 

 

 

 



  

  
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提高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本市有关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为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试验试制、检验检测、设备共享、质量管理、信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等公共服务,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

  第三条  示范平台的认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市中小企业局负责示范平台的认定管理及服务指导工作;区、县级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协会和有关企业集团负责示范平台的初审推荐、规划管理和服务指导工作。

  

第二章 示范平台认定


  第四条  申报条件。

  (一)在广州市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已经运营两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主要服务于产业集聚的区域或行业,服务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区域产业特色优势,并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有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工作场地、仪器设备和人才团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

  (四)年服务中小企业数不少于50家或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5%;近三年服务企业数稳定增长。

  (五)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质量服务能力,较强的组织社会资源能力,与大学、科研院所、企业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六)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行为规范,服务收费合理,有较突出的服务业绩和较强的影响力,用户满意度高,对所服务区域或行业的中小企业提升技术创新水平、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品牌创造力等有较强的支撑作用。

  

  第五条  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

  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函(附件2-1)、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申报表(附件2-2)、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情况汇总表(附件2-3)等。

  (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技术设备投资明细清单和办公场所租约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企业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会计报告、201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会计报告或2010年财务状况(含技术服务收入和营业收入情况)。

  (四)示范平台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服务对象、技术平台运营情况、服务绩效及社会影响、下一步发展规划等内容)。

  (五)可以说明技术平台情况的证明文件(如质量证书、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政府扶持、技术平台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等)。

  (六)与高校、研究所的技术合作文件复印件。

  (七)经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确认的机构从业资格、等级等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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