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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11]965号
【颁布时间】 2011-08-15
【实施时间】 2011-08-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7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

[接上页]


  附表:

  附表1:规划目标指标

  附表2:规划重点工程

  表中应注明重点工程的规模、投资、主要工程内容和工程来源。

  附表3:重点任务分工

  表中应注明任务的负责部门、单位以及阶段进度安排。

  附图:

  (1)规划附图的组成

  附图1:区位与行政区划图

  附图2:生态环境现状图

  图中应注明包括规划区地理位置、规划区范围、主要道路、主要水系、河流与湖泊、土地利用、绿化、水土流失情况等信息。同时,该图应反映规划区环境质量现状。山区或地形复杂的地区,还应反映地形特点。

  附图3:主要污染源分布与环境监测点(断面)位置图

  图中应标明水、气、固废、噪声等主要污染源的位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以及环境监测点(或断面)的位置。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应同时标明畜禽种类和养殖规模等信息。生态监测站等有关自然与生态保护的观测站点,也应标明。

  附图4:环境功能分区图

  图中应反映不同要素的环境功能区分布信息和属性等方面的信息。

  附图5:环境质量目标图

  图中应反映规划实施后规划区环境质量状况。

  附图6: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图

  图中应包括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位置和属性等方面的信息。

  附图7:区域生态体系规划图等

  图中应反映不同类型生态区分布信息,包括需要重点保护的目标、环境敏感区(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绿化区(带)的分布等。

  (2)规划附图编制的技术要求

  ①规划图的比例尺一般应为1/50000~1/100000。城区规划图件比例尺一般应为1/10000~1/50000

  ②规划底图应能反映规划涉及到的各主要因素,规划区与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规划底图中应包括水系、道路、居民区、行政区域界线等要素。

  ③规划附图应采用地图学常用方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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