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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加强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抓好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增强政治敏感性,重视加强舆情收集和引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处置工作制度、工作程序,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分析食品安全舆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追根溯源,查清真相,及时、准确、客观发布食品安全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影响。 七、进一步强化落实保障措施 各地要着眼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各级监管力量,全力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一)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抓紧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明确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置,完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尽快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综合监管工作体系。把监管队伍的教育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食品监管人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加强基层监管网络建设,倡导和支持乡镇建立食品安全质量协管员制度,促进食品安全的监管触角延伸至乡村等监管力量薄弱地区。 (二)发挥监测机构作用。加强检测机构的技术和装备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解决现阶段检测机构小、散、弱的问题。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检测技术机构资源,促进结构合理布局,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加强食品安全检测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社会中介机构在检测中谋取不合理利益的行为。 (三)加大保障工作力度。认真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科学谋划溯源体系建设、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检测手段、应急管理机制、基层监管体系建设等重大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问题,积极整合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扎实做好基础保障工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