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二)重点发展城市社区体育。制定《山西省省级社区体育俱乐部创建办法》,完善社区体育俱乐部创建体系,鼓励新建各种类型的社区体育俱乐部,继续推进“体育进社区”活动的开展,组织举办“社区体育优秀健身项目展演活动”,形成良好的城市社区健身环境和条件。街道办事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身活动站(点)、体育俱乐部等组织,培育发展基层体育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区体育类社会组织。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开展居民小区的体育健身活动。推动社区体育和单位体育的结合,共同开展体育活动。规范社区体育组织、社区体育工作职责,搞好社区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以社区体育带动全省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三)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各地人民政府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围绕特色建设和特定建设,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现有体育设施,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开展体育活动。继续开展“体育三下乡”,坚持开展各具特色的传统体育活动,办好省农民运动会。 (四)广泛开展职工体育活动。充分发挥行业人群体协、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好群众参与面广、有特色、形成品牌的体育健身活动和竞赛,开展小型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坚持工间(前)操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活动覆盖3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覆盖率逐年增加。开展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职工体质测试活动。创新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和基层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建立社区体育和职工体育互补机制。开展进城务工人员体育活动。提高活动质量,扩大活动影响,促进职工体育的经常化、制度化、生活化。 (五)关注探索残疾人和少数民族体育健身活动。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指导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定期举办残疾人体育比赛,积极组队参加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特奥会。挖掘山西传统体育文化,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以民族优秀传统体育为主的体育健身娱乐活动,建立健全基层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和传统体育项目协会,培养民族体育特色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组队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六)重视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并支持其开展工作。积极参加全国老年人展示大会。不断研究开发适合老年人身体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体育健身方法。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经常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号召老年人成为健康生活方式的主力军,成为健康生活理念的倡导者,成为健康生活投入的先导者。 (七)进一步推行体育锻炼标准。按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和各体育项目《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采取多种办法广泛开展达标活动,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公民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 (八)积极参加并办好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积极组队参加全国智运会、体育大会、农运会等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竞赛活动。创新办赛模式,淡化锦标,突出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健身、勤俭办赛、重在普及,全力办好省运会群众体育项目比赛活动。组织参加和申办并鼓励各市、县申办全国性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利用大型群体活动效应,带动群众体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九)深度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非奥运体育项目。加强对非奥运项目和新兴健身休闲体育项目的研究和推广。盘活地方资源,发展登山、户外、拓展运动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休闲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认识,发挥主导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要研究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保障政策,落实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行业体协等社会团体各尽其能、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执行并落实本实施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