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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11]66号
【颁布时间】 2011-08-11
【实施时间】 2011-08-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2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共青团组织要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关爱孤儿献爱心活动,要利用大专院校及其他社会资源,深入儿童福利机构、寄养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为孤儿提供教育、康复、心理咨询等服务。

  

  --妇联组织要积极利用社会资源,为孤残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协助开展家庭助养帮扶活动,关注散居孤儿、家庭寄养孤儿的健康成长。

  

  --防艾部门要落实中央“四免一关怀”政策,督促和协助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做好受艾滋病影响孤儿的社会关爱和救助工作,摸清受艾滋病影响孤儿的底数和生活状况,加大社会关爱和医疗、救助力度,推动开展各类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理解和关爱受艾滋病影响孤儿。

  

  五、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孤儿的氛围

  

  各级民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关爱孤儿的社会宣传活动,特别要加强对孤儿福利保障政策的宣传。弘扬中华民族慈幼恤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传统美德,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孤儿的氛围和人文环境,使孤儿生长得更幸福,生活得更有尊严。大力发展孤儿慈善事业,鼓励并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扩大孤儿保障受助面,进一步提高孤儿保障水平,推动儿童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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