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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1]138号
【颁布时间】 2011-08-11
【实施时间】 2011-08-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2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等单位关于金融支持宁夏“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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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稳步推进劳务移民金融服务工作。围绕劳务移民就业及培训需求,加大农村职业教育及就业培训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和完善符合职业教育培训特点的贷款管理办法,结合订单式、定向性劳动力转移培训,采取由用工单位、培训基地统一“承贷承还”的方式,向参加职业教育培训的农民工或农村适龄青年提供信贷支持,提升农民转移就业能力。

  

  3.加强生态移民地区基础风险保障。增加适合生态移民地区生产、生活的险种,为移民生产、生活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推动生态移民地区小额人身保险发展,有效规避移民因疾病、意外和自然灾害致贫返贫的风险。大力推进政策性计划生育保险工作,切实解决移民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健康及养老等风险保障问题。完善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照顾政策,吸纳符合条件的移民在保险业就业。

  

  4.推动生态移民信用区建设。在全区移民地区开展以信用宣传、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贷创新、政策扶持、政府引导、协作维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移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生态移民、诚信不移”为主题,开展信用和金融知识宣传,着力建设生态移民信用区,逐步改善移民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

  

  (六)加快发展普惠制金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在促进就业、推进全民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应在资信审查、贷款利率、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方面予以适当优惠。大力推广“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降低反担保门槛并逐步取消反担保。

  

  2.继续完善助学贷款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授信管理制度,合理下放贷款审批权限,不断扩大助学贷款覆盖面。根据高校学生需求,加大助学贷款产品创新力度,推出更多符合学生需求特点的商业性信贷产品,形成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为辅的助学贷款体系。建立银校合作制度,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做好贷款学生还款确认和贷款回收工作,营造有利于助学贷款业务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3.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满足城镇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保险业务。大力拓展企业年金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制定商业养老保障计划,提高员工保障水平。配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各类补充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产品,为城乡居民提供丰富多样的健康保险服务。

  

  4.加大保障性住房支持力度。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信贷支持力度,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作用。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根据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购房用途和住房性质、抵押物价值和变现能力、房地产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切实落实好差别化的房地产信贷政策。

  

  5.发展居民消费信贷。围绕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和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加强消费信贷政策宣传,正确引导居民参与消费信贷。拓宽消费信贷业务空间,推广信用卡等消费,支持教育、住宿、餐饮、旅游、文化、体育、房地产、休闲娱乐、商品零售等个人消费服务全面发展。结合“万村千乡”工程、“家电下乡”工程等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开拓农村消费信贷市场,促进扩大农村消费。

  

  6.加快实施“一卡通”工程。扎实推进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安全高效的支付结算系统网络。鼓励支付产品创新,不断提高社会公众获得非现金支付服务的便利性。按照金融ic卡标准,以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加大受理环境改造力度、增加公共领域受理终端布放、升级自助终端设备为重点,加快公共服务“一卡通”体系建设,大力拓展金融ic卡在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医疗、公共缴费、小额交易等公共领域的应用。支持各类支付机构发展电子支付业务,为全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支撑。

  

  7.积极打造“诚信宁夏”。积极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扩大信息采集和共享服务范围,形成信用信息征集和利用的长效机制。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推动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接入征信系统。以信贷市场为重点,引导银行业建立内外部相结合的信用评级制度,加快培育发展信用评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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