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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把工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要立足全面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要把法律知识作为全市各级工商机关业务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规范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工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要立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托“红盾护农”、“合同帮农”、“经纪活农”等行动,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提高农民运用法律实现自身发展的能力。要立足和谐社区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依托社区法制宣传橱窗等阵地,面向社会适时开展群众性的工商法制宣传活动。要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通过设立“青少年维权岗”等渠道,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夯实法治社会公民基础。要立足工业强省战略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标,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通过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六)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1]8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以法治工商建设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严格执法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制度,增强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及时废止限制民营经济和阻碍贵州跨越式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提供基础性保障。完善科学民主依法的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跟踪反馈机制,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行政指导,转变监管方式,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水平。继续完善和推行执法公示制、执法责任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强化执法监督和问责,切实增强执法监督效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畅通复议渠道,切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告知相对人复议救济途径,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强法制理论研究,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法制建设,健全法治工商建设的领导体制,加强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建立加强法治工商建设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法治工商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围绕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以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面向社会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七、实施步骤 本方案从2011年开始实施,至2015年结束,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9月30日前。从2011年1月至9月30日,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成立或者调整充实本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办公室;二是认真制定本级“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计划或方案,并报上级局和当地普法办备案;三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1日-2015年。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当年的工作计划,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市局从2012年起,不定期对各区、县(市)局开展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检查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上半年,各区、县(市)局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和自身实际,做好本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和资料准备工作,市局组织验收。在做好自查、自纠、补缺的基础上,全系统认真做好迎接省局、贵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八、相关要求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全市各级工商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把宪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和日常化。各局要坚持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局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局务会议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四次。要把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全面推行领导干部正式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注重提拔使用在坚持依法行政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