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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工商局
【发文字号】 筑工商通[2011]165号
【颁布时间】 2011-08-04
【实施时间】 2011-08-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2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贵阳市工商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完善普法依法治理激励监督机制。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评估考核机制、激励监督机制。认真开展实施规划的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察。 建立个人普法学习档案,坚持把普法学习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之一。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及时推广典型经验,表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六)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把公职律师和各“专业法律人才”纳入法制宣传教育人才库,充分发挥其特长和骨干作用。增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始终坚持普法的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局面。

  (七)保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专款专用,保证普法依法治理专项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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