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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95号
【颁布时间】 2011-08-18
【实施时间】 2011-08-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4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郑州国内大型航空枢纽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郑州国内大型航空枢纽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豫政办〔2011〕9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抢抓机遇,加快推进郑州国内大型航空枢纽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解决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运力不足问题

  

  (一)全力争取南航河南分公司等基地公司的支持,加快推进与厦航公司、海航公司、川航公司、东航公司等的合作,努力增加运力投放。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二)利用调整冬春季航班时刻的时机,合理规划设计航线航班,增加现有运力运量。

  

  责任单位:省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南航河南分公司及其他航空公司。

  

  (三)制定公务出国(境)团组选乘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航班航线的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省政府外侨办、省财政厅、商务厅、科技厅、旅游局。

  

  (四)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引导游客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出入境、中转、经停,多策并举开拓周边省份市场。

  

  责任单位:省旅游局、省政府外侨办、省台办、民航办和各大旅行社。

  

  (五)制定出台航班航线补贴、机场起降费优惠、营销活动补贴和旅游团组经停、中转补助等扶持政策,吸引航空公司新开航线,增加经停、中转航班密度。

  

  责任单位:省民航办、旅游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六)取消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出差乘机限制,减免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基地航空公司航空业务收费。以奖补等形式对航空企业和空乘人员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或大比例返还。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地税局。

  

  二、做好相关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

  

  (一)做好《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总体规划》与《郑州航空城总体规划》、航空物流规划的衔接工作,尽快完成“三规”套合。委托专业咨询机构,研究编制河南航空物流发展规划,争取2011年11月底完成。启动郑州国内大型航空枢纽战略研究,争取201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办、郑州市政府、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二)围绕《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总体规划》,调整修订《郑州航空城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各功能区,为综合保税区、航空物流、临空产业、交通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航空公司园区等用地预留空间。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

  

  (三)对机场周边土地实行严格控制,做好勘界定位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新建项目。凡涉及《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总体规划》、《郑州航空城总体规划》、航空物流规划、机场净空安全的新建项目,报省民航办审核同意后按项目申报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省民航办。

  

  三、加快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建设

  

  (一)争取国家2011年8月批复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加快编制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争取2011年8月20日前完成。开展第二航站楼初步设计,力争2011年9月20日前完成设计,年内实质性开工。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二)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换乘中心等工程设计工作,按照“零换乘”要求,做好多种交通运输方式对接工作,争取2011年8月完成设计,确保控制性工程与城际铁路同步施工。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铁路办、河南城际铁路公司、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三)完成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工程法人组建工作,挂牌运营,尽快召开法人股东会议。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河南交通投资集团、郑州市政府。

  

  (四)同步开展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工程、郑州至机场城际铁路征地拆迁工作。按照工程建设时序,争取2011年8月首先启动第二航站楼建设区域村庄的拆迁安置工作。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五)调整落实厦航公司基地公司用地,尽快确定海航公司、俄罗斯空桥公司、顺丰公司等基地公司的用地位置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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