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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加快推进特色城镇化。把加快特色城镇化进程、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重点,作为扩大内需、开辟发展空间、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的重要抓手,统筹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科学规划,精心布局,突出特色,积极推进。要着力强化城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完善交通、绿化、水电气热供应、污染物处理、教育、文体、卫生、医疗等环境条件,着力推进建设一批经济发展、生态良好、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宜居型小城镇,带动县域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要加快推进11个区域中心城市的特色城市化步伐。致力转型发展,突出特色功能定位,全面提升各城市的特色产业品位、特色人文品位、特色生态品位和特色区域品位,辐射和带动周边区域实现专业化和特色化发展。着力支持太原市率先发展,加快推进太原、榆次的“同城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推进太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要着力推进大运高速公路、干线铁路沿线城镇带建设。继续抓好大运高速公路沿线城市、城镇带建设;抓住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建设提供的加速城镇化发展契机,布局和实施沿线区域的城镇化建设方案。要稳步推动进城农民逐步融入城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条件,积极吸纳有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解决好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子女上学、医疗、住房、社保等问题。 四、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生态建设,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继续实施重大节能工程。突出围绕六大高耗能行业强化工业节能监管,围绕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建筑、公共机构、居民生活、市政服务、照明等领域强化社会节能监管,实施节能工程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动太原、大同等市新建建筑节能试点。 继续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突出抓好重点城市的大气环境治理,加快城中村燃煤锅炉改造,加大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力度,继续抓好燃煤电厂脱硫项目建设;加快28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改造,确保119个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并正常运行。继续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2+10”重点工程。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重点推进干流堤防加固、调蓄工程清淤、人工湿地、坝顶道路和沿岸绿化工程建设,继续强化沿线污染治理,完成近期任务,实现干流常年复流和流域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太原西山地区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推进污染企业搬迁、关停、淘汰,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其他10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 继续实施造林绿化工程。致力生态兴省,不断提升造林绿化规模和质量,实施好碳汇造林项目,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确保全年完成营造林400万亩。加快实施“四气”产业一体化工程。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开发、适度竞争、安全高效、加快推进的方针,完善相关规划,推进煤层气开发利用基地、瓦斯抽采利用区、天然气煤层气干支线以及城市输配管网和加气站建设。 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大力实施国家批复的《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以煤炭、焦化、冶金、电力、化工、建材、农业等产业为突出重点,加快建立产业循环经济体系和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加快实施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广太钢集团、西山煤电、同煤塔山、潞安集团、焦煤古交电厂等先进企业和示范园区的成功经验,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全省循环经济统计考核体系。 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环保工作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统计监测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工作措施和奖罚制度,不断巩固环境持续好转势头。 积极引导低碳经济发展。抓紧建立低碳经济引导促进机制,出台相关规划,明确减排中长期目标和推进落实措施,着力构建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技术体系,引导低碳消费。 五、努力营造软硬环境,积极扩大消费需求 努力增加居民收入。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努力扩大就业;着力提高农民收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优抚对象待遇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