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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庆水运发展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快建设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尽快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促进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的形成,增强水运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快重庆水运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加快内河水运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 航运是战略基础性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对国家经济安全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进一步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加快内河水运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战略重点,也为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 “十一五”时期,重庆水运发展成效显著,主要指标全面实现了在“十五”基础上翻一番的目标。目前,我市水运货运平均运距、货运船舶平均吨位、船舶单位能耗、水路货运周转量等指标均处于全国内河领先水平,为改善交通运输条件、扩大内陆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的国家战略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仍存在航道通航能力不足、港口现代化与规模化程度不高、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等薄弱环节。 加快水运发展,充分发挥水运运能大、运距长、占地少、能耗小、污染轻、成本低的优势,有利于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促进沿江城市建设、打造西部内陆开放高地,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大通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畅通重庆”建设,有利于促进我市产业布局调整和结构升级,有利于缓解土地、能源等资源紧缺矛盾和环境压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水运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加快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共同促进内河水运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我市水运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为总纲,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落实《意见》精神,把水运发展作为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优化沿江产业布局的重要任务,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切实提升内河水运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支撑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一网络、八大港、三体系”为支撑的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十二五”时期总投资200亿元,建设一干两支、干支联动的叶脉状航道网络,全市四级以上航道里程达到1600公里以上。建设主城果园、寸滩、东港、万州新田、涪陵龙头山、永川朱沱、江津仁沱、忠县新生8个规模化、专业化的枢纽型港口物流园区,全市港口货物吞吐能力达到2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700万标箱,其中主城港区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500万标箱。建设技术先进、绿色环保的现代化船队体系,船舶总运力达到750万载重吨,5000吨级船舶成为主力船型,全市船舶平均吨位达到2000载重吨,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5%以上。建设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安全监管、应急救援体系和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周边地区经重庆港中转货物比重达到50%以上,基本建成以重庆航运交易所为依托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 到2020年,全面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5000吨级单船及万吨级船队常年通行重庆长江水域,全市港口货物吞吐能力达到2.5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900万标箱,全面实现船舶现代化,周边地区经重庆港中转货物比重达到60%以上,形成功能齐全、服务高效、市场活跃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快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步伐 (一)全面加快高等级航道建设。 实施长江重庆段娄溪沟至涪陵航道炸礁工程、九龙坡至朝天门航道建设工程,结合枢纽建设,使长江干线江津以下达到一级航道标准。实施嘉陵江利泽航电枢纽及航道整治工程、乌江白马航电枢纽及航道整治工程,使嘉陵江重庆段和乌江彭水以下达到三级航道标准。实施渠江、綦江和三峡库区小江、梅溪河、大宁河等重要支流梯级渠化和航道整治工程,开展航道定级工作,加强跨临河和通航建筑物的管理,提高航道资源利用水平。“十二五”期间,改善航道里程862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