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1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2011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生态文明行动计划的通知》(锡委发〔2011〕56号),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各项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制订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任务分解 1.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3.8%。(责任部门:市经信委。配合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2.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削减4%。(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3.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5%,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3.8%。(责任部门:市农委、市政园林局。配合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4.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城管局。配合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5.主城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35.86%以上。(责任部门:市市政园林局、建设局。配合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6.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稳定达到90。(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二、重点工程任务分解 (一)以太湖为重点的水环境治理工程 7.编制实施《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二五”专项规划》。(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太湖办) 8.对全市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全天候、立体式在线监控监管,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完善自来水厂前端预处理、后道深度处理能力建设,确保居民用水安全。(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政园林局、市政公用产业集团。配合部门:市水利局,各相关市(县)、区政府) 9.继续推进城乡控源截污,2011年上半年全面完成4172块片区建设任务,并启动新一轮1048片控源截污工程。(责任部门:市市政园林局。配合部门:市建设局、各市(县)、区政府) 10.深入推进“河长制”管理,开展“清河行动”,全面消除城区河道黑臭现象。(责任部门:市水利局。配合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11.实施并完善太湖安全度夏和枯水期保障供水安全工作方案,提升应急防控能力。(责任部门:市太湖办。配合部门:市环保局、水利局、市政园林局) 12.加强治太科技攻关,加大国家“十二五”水专项争取力度。(责任部门:市太湖办、市环保局、水利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园管中心、市政园林局、建设局、农委) (二)绿色经济发展工程 13.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确保2011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7.5%,战略性新兴产业营销收入达到5000亿元。(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经信委。配合部门:市科技局) 14.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力争2011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4%。(责任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商务局、信电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市(县)、区政府) 15.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促进产业、城镇、人口的合理布局和有效集聚。(责任部门:市规划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经信委,各市(县)、区政府) 16.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实施化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琉璃瓦和热电四个行业的整合整治。(责任部门:市经信委。配合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17.积极建设生态农业,2011年全市生物农业产业规模达到30亿元,全市化学氮肥、化学农药施用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18%和25%,建设氮磷拦截工程25万平方米。(责任部门:市农委。配合部门:市建设局、科技局) 18.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一批重点循环经济项目,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不少于150家。(责任部门:市经信委。配合部门:市环保局、科技局,各市(县)、区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