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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11]35号
【颁布时间】 2011-08-25
【实施时间】 2011-08-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8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后亚运时期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二)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协调得力、监督到位”的城市管理体制。坚持“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格局,市级负责政策、规划、指引、协调、监督、考评、市本级“以奖代拨”资金调配和查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区级负责落实属地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区属各部门和街(镇)搞好城市管理;街(镇)负责落实网格化管理,领导、指导、检查和服务社区管理;社区负责动员居民和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共创文明社区、幸福社区。(实施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府研究室,市城管委)

  

  (三)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大部制”改革优势。坚持城市管理“一盘棋”,由市城管委和城管办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等城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联络网和工作联系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加强协同,相互配合,有效衔接,形成审批、管理、监督、执法、处罚全面覆盖的管理网络。强化以市长和区长为首的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落实城市管理交办、督办和红黄牌制度,确保城市管理领域政令畅通。(实施单位: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城管委、城管办)

  

  (四)健全城市管理目标责任考评。建立属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城市管理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以区域城市管理为对象,按照考评制度科学化、内容法制化、方法专业化、程序规范化、记录表格化、手段科技化、机构正规化、结果透明化的思路,采取专业部门考核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网格巡查和专项检查、样本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灵敏、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考核模式,不断提高对城市管理工作和“双竞赛”活动考评的权威性、公正性。(实施单位:市城管办)

  

  (五)加大城市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城市管理经费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机制,确保城市管理专项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依据城市经济发展和建设规模确定城市管理资金投入总量,通过财政来保障城市管理维护经费。加强改革,提高垃圾处理费征收率,通过经营公有物业户外广告位置和城市公共空间使用权,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城市管理。创新城市管理经费使用手段,建立“以奖代拨”制度,市、区(县级市)财政分别列支适量经费作为两级城市管理“以奖代拨”资金,每年年初依据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奖励先进。(实施单位: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物价局、城管委)

  

  (六)加强城市管理理论研究和队伍建设。协同广州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城市管理相关研究,建立相关研究基地,促进城市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践结合。整合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保洁、爱卫消杀、市政服务等队伍资源,实现城市管理队伍一专多能、优势互补。实施城市管理人才战略,大力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的城市管理专业人才,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打造“政府放心、群众满意、同行服气”的城市管理队伍。(实施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城管委、城管执法局)

  

  (七)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城市管理。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宣传教育资源,加强与媒体合作,采取共建模式,不断开辟和拓展城市管理日常宣传教育阵地,做大做强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坚持把城市管理纳入公民道德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和志愿者活动,提高城市管理社会认同感。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城市管理重大决策、法规出台实行听证制度、公示制度,不断扩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广大市民的光荣感、责任感和幸福感。(实施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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