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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春市政府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11]17号
【颁布时间】 2011-08-23
【实施时间】 2011-08-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8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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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二)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每年投入3000万元,集中用于落实“双十”工程,支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培养重点科技型企业上市,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公共技术平台建设、研发、孵化机构建设及高端人才奖励等。

  

  (二十三)设立科技创业风险投资专项引导资金。吸引域内外资金以股权投入方式支持成长型科技企业创新创业,扶持科技风险机构,加快科技创业风险投资事业发展。

  

  (二十四)设立地院合作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支持在长高校院所与重点企业、战略投资者共建“四位一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着力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十五)加强对政府科技投入的管理。改革和优化政府科技计划设立体系,对科技项目及经费的申报、评审、立项、执行和结果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监督。建立财政科技经费的绩效评价体系、项目承担单位实力与信誉评价机制及评审专家信誉评价制度,使财政科技投入效益最大化。

  

  (二十六)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积极引导和推动各级政府、企业、金融、社会对科技的投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到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一般大中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全社会r&d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2%以上。

  

  六、完善推进落实机制

  

  (二十七)保证创新驱动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指导与考核监督,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市直相关部门要依据本政策制定必要的实施细则,各区、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十八)本政策发布之前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与本政策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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