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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发[2011]46号
【颁布时间】 2011-08-23
【实施时间】 2011-08-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8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接上页]


  --体制机制改革加力推进。“十二五”时期,政府行业管理将面临多方面挑战,普通公路的债务及未来发展等成为困扰我省交通发展的难点问题,需要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将全省综合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普通公路投融资、高速公路投融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行业体制机制的深层次改革向纵深推进。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湖北交通跨越式发展、构建全国重要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为目标,以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振兴湖北水运、促进现代物流发展、提高交通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努力实现全省交通运输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由“总体适应”转向“全面适应”。

  

  (三)基本原则。

  

  --坚持适度超前与结构优化相结合。通过增量优化、存量升级以及加强各交通运输方式间的衔接,着力优化交通网络结构。

  

  --坚持快速发展与绿色增长相结合。通过理念创新、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着力优化湖北交通运输发展模式。

  

  --坚持统筹兼顾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通过差异化发展、比较优势发挥和重大项目突破,着力优化湖北交通运输发展的实施路径。

  

  --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通过经济社会与交通互适发展、经济社会和交通效益共同发挥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强化交通运输的支撑引导功能。

  

  (四)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全省公路水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为3059亿元,其中高速公路1850亿元,普通公路850亿元,港航工程269亿元,综合运输枢纽及交通物流工程90亿元。

  

  到2015年,力争实现100%的县市通高速公路,100%的县市通国道,100%的县级以上城市通一级以上公路,100%的建制乡镇通国省道及二级以上公路,100%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武汉城市圈各县市实现15分钟上高速公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基本实现30分钟上高速公路;全面实现“村村通”,真正做到农民群众出家门、上车门、进城门;实现铁、水、公、空、管等运输方式高效衔接,内河航运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地位显著提升,湖北“得中独厚、得水独厚”的交通区位优势充分发挥,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现代交通运输全面适应湖北经济社会发展。

  

  具体目标:

  

  --“六个翻番”。全省公路水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十一五”时期翻番,由1330亿元增长到3059亿元;内河航运投资规模翻番,由106亿元增长到269亿元;综合运输枢纽及交通物流工程建设投资规模翻番,由22亿元增长到90亿元;一级公路里程翻番,由2127公里增长到5000公里;新增高等级航道里程翻番,由60公里增长到300公里;港口集装箱吞吐能力翻番,由150万标箱增长到400万标箱。

  

  --“六个形成”。形成通江达海、辐射中部、面向全国的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形成布局合理、无缝衔接、便捷高效的全国重要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形成资源集聚、功能健全、管理科学的现代物流基地;形成承东启西、接南纳北、内畅外联的高速公路网;形成四通八达、沟通城乡、安全环保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形成干支相连、通村达户、惠民便民的新农村公路网。

  

  --“六个提高”。交通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发展综合投融资能力明显提高;交通服务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交通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交通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交通应急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六个转向”。部门职能由单纯的公路水路行业管理转向“铁、水、公、空、管”等综合交通运输协调服务;交通发展由“数量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安全效益型”;交通建设由“资源消耗型、依赖型”转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港航建设由“以部省投资为主”转向“多元化筹资”;高速公路招商引资及建设由“以省为主”转向“以市州为主”;交通服务由传统的客货运输转向现代交通运输业。

  

  三、“十二五”时期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实施重点

  

  (一)着力调整结构,振兴湖北水运。按照“畅通大通道、建设大港口、发展大运能、培育大企业、完善大枢纽、构建大物流、集聚大产业、保障大安全”的思路,全力建设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便捷高效的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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