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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8月4日 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11〕7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两委”换届选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又一次广泛而生动的实践,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当前,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新任务对农村基层干部素质要求更高、农村党员群众对换届选举期盼更强、农村党员群众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的提高使换届选举工作的竞争更加激烈、农村组织形式多样化和城乡人口流动的经常性使换届选举工作更加复杂等,都对做好新一轮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考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整体素质、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是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落实和保障党员群众民主权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直接实践;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事关我市新目标、新战略的顺利实施。 二、认真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本意见印发之日起至10月31日前完成。原则上,村党组织换届安排在村民委员会换届之前。各地区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本地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分阶段、按步骤推进。 (一)搞好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准确掌握村“两委”班子现状、存在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村级组织和人口现状、外出选民情况等进行调查摸底,了解党员、群众对选举的意见和建议。对“难点村”和宗族派系比较复杂的村,要逐村分析研究,逐村制订预案。 (二)制订选举方案。要认真总结往届选举经验,有针对性地制订本届选举实施方案,明确选举规程,制定选举政策。鼓励各地区开展确定职位选举、细化候选人条件等探索创新。 (三)抓好培训工作。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普遍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选举基本原则及操作规范,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负责对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民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政权科(股)长和乡镇分管领导或民政助理进行集中培训;各区、县(市)负责对督查指导组人员、乡镇指导选举人员进行培训;各乡镇负责对包村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各村负责对选举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三、突出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 各地区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把好“五关”。 (一)把好选举委员会推选关。严格按照推选程序,推选出有威望、能力强、有代表性、办事公道,群众信任、政府满意、党委放心的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把好选民登记关。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认真研究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人口流动等给选民登记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村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