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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政府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10]60号
【颁布时间】 2010-05-28
【实施时间】 2010-05-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9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银川市201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七、加强领导,抓好宣传,切实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

  

  1.为加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和督察工作,成立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晓沛

  市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亢 晟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马小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刘 峰

  

  常文建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副局长

  

  尹向梅

  市监察局副局长

  

  郭 湧

  市教育局副局长

  

  潘庆举

  

  金桂玲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

  

  张建才

  

  刘胜林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兴庆区教育局局长

  

  宋敏达

  金凤区教育局局长

  

  张 冰

  西夏区教育局局长

  

  冯金福

  永宁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沈学文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志勇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杨泽庭

  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处主管

  

  毛志成

  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处主管

  

  王舒娟

  市教育考试中心副主任

  

  赵健民

  市教育考试中心副主任

  

  孙汉林

  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处副主管

  

  郑尚贤

  市教育考试中心干部

  

  徐建成

  市教育考试中心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小林兼任。

  

  2.坚持原则,做好宣传。中小学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影响面大,政策性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原则,掌握政策,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要把考试招生作为行风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抓紧抓实,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考试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考试招生任务。

  

  3.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中小学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方案,要有领导专门负责招生工作,配备考试招生专干。考试招生期间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将分阶段召开有关会议,通报情况。招生期间主要负责同志一律不得外出,如有特殊事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4.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初中学校要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88号)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凡没有进入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都要动员到高中阶段其他学校(职业学校、中专学校)就读,各初中学校要确保完成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任务。

  

  5.加强管理,切实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对试卷分发、运送、保管、装订、考场安排、监考、评卷、登分、成绩统计等诸多环节,要周密布置,认真安排,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人,各司其职,确保万无一失。

  

  6.认真搞好中小学考试招生过程的监督监察工作。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招生工作的监察力度,对在考试招生工作中违反原则、玩忽职守、破坏考试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追查,严肃处理。

  

  7.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指导下,坚持阳光招生,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召开新闻发布会,随时通报招生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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