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成商发[2011]160号
【颁布时间】 2011-08-23
【实施时间】 2011-08-23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第3页 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及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支持资金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四)各区(市)县商务局和财政局,对实施中心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专超对接,扩大本地鲜活农产品经营;培育菜市场品牌经营公司;鼓励农产品经营公司开设蔬菜等生鲜连锁店;农产品货源基地建设等项目进行初审,报市商务、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验收。
五、资金拨付
(一)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区(市)县验收项目,进行抽查审核。审核合格的项目,按照相关财务规定,给予资金扶持。对抽查不合格的区(市)县,将取消该地涉及的相关扶持项目资格。
(二)对列入专项资金支持计划的项目,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向市商物投集团出具拨款通知文件,并同时抄报相关区(市)县财政、商务部门。
(三)由相关区(市)县商务部门通知企业或项目单位到市商物投集团办理拨款手续。
六、要求
(一)申报材料以及有关项目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要加盖企业鲜章。
(二)申报财政扶持资金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三)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详实。
(三)申报材料用a4纸张,按照需要提供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统一编制页码。
(四)所申报的项目不得与本市类似扶持资金其他项目重复。
附件2
2011年度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及农产品
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支持资金计划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注册资金
| | 单位性质
| | 办公电话
| | 项目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企业地址
| | 邮政编码
| | 法人代表
| | 手机号码
| |
| | 电子信箱
| | 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 | 工商登记日期及代码
| | 经营资格登记日期及文号
| | 上年度资产总额(万元)
| | 上年度资产负债率(%)
| |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 | 上年度利润总额(万元)
| | 项目投资总额
| | 上年度未职工人数(人)
| | 银行贷款额
| | | | 支付利息额
| | | | 企业简介(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 项目简介(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 申请支持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前期费用总额
| 申请支持金额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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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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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支持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
| | 本项目是否获得其它部门的资助
| | 企业声明:
本人谨代表申请企业做出申明,完全明白本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申请表格内的所有内容。本人确认,企业所填报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人也知道如误报或漏报材料,以欺诈手段取得本项目资金,均属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印章
年月日
| 区(市)县
商务部门意见
|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区(市)县
财政意见
|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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