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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危险化学品方面:一是加快推进城区内达不到安全防护距离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搬迁,逐步实现“生产上规模、管理上水平,安全有保障、企业进园区”的目标。南宁、柳州等中心城市必须加快实施事故风险大、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进入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及社会公共安全。二是强制推行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新建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必须装备完善的自动控制系统;现有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在2011年底前,完成自动报警、自动泄压和紧急停车联锁自动控制改造。对未在规定限期内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暂扣直至吊销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预警机制。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种类、数量、生产工艺(方式)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浓度等信息不间断的监测、显示和报警装置,必要时应配备组份监测、视频监控和紧急停车装置。通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和异常状态报警,逐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动态监控预警机制。四是抓好汛期危险化学品防雷、防停电、防洪水、防丢失、防泄漏、防中毒“六防”安全措施的落实。要针对夏季气温高、湿度大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对遇水、受潮、受高温影响,容易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的危险化学品,要实施重点监控,严防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泄漏事故。 (十一)烟花爆竹方面:在继续进行资源整合和布局调整的基础上,一是积极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五化”(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改造。2011年9月底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完成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检查评估工作和改造提升计划的制订,要充分利用目前生产淡季和高温季节停产的时机,实施改造提升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2012年底前,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都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在全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推广应用烟花爆竹生产重点部位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实现从企业到县、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联网实时监控。二是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环节监管。持续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反“三超一改”及反“三违”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违规使用氯酸盐生产烟花爆竹和烟花爆竹药物安全专项治理。三是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监管。严禁外省烟花爆竹企业途经我区出口烟花爆竹产品,严禁非法假冒和违规的烟花爆竹产品运入我区。四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十二)建筑施工方面:一是以完善和落实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重大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督办制度“三项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以严格实行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工作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力度。三是以加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队伍建设为主线,努力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四是加强指导农民住房建设和农民住房安全,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 (十三)学校安全方面:一是切实加强做好学校防汛抗灾工作。加强对学校周边地质环境的检查,对有地质灾害威胁的,要及时制订治理方案,加快治理步伐,及早消除安全隐患。对易受台风威胁的校舍,要落实师生转移场所。在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建立值班制度,加强巡查,确保学校安全。二是加强对校舍的检查和维修工作,停止使用被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三是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十四)水利方面:一是认真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确保所有水库安全度汛。二是认真做好水电站等水利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强化度汛措施、强化监督检查。 (十五)防洪方面:认真做好山洪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其它行业(领域)也要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不断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立即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 (十六)自治区决定从8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这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组织专项检查、各级安委会组织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政府检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工作方案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制定。9月下旬自治区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地进行督查。 |